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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化肥混用的原则

时间:2013-10-26 06:50来源: 作者:收藏
1、碱性化肥(如氨水、石灰氮、草木灰)不能与敌百虫、乐果、甲基硫菌灵、井冈霉素、多菌灵及菊酯类杀虫双剂等农药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   2、碱性农药石硫合剂、波尔多液、松脂合剂等不能与碳酸青铵、硫酸铵、氯化铵等铵态氮肥和过磷酸钙等化肥混用,否则引起化肥降低肥效。   3、化学肥料不能与微生物农业混用,否则易杀死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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