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农知农技 > 农知百科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五大要件 返回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五大要件

时间:2013-10-27 05:42来源: 作者:收藏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有益补充,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现将其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罗列如下,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借鉴: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