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从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全面高效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使畜产品供应链的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监管。加强畜产品安全宣传,提高养殖户、经营户思想意识。
二、重点抓好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
1、加强对生产环节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和不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2、转变农村养殖观念,调整养殖结构,创新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发展规模养殖,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推广无公害动物产品生产技术。让人民群众吃上优质、安全、无污染、无公害的健康畜产品。
3、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兽药、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强化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模式,严厉打击制、售劣质畜产品的行为,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
4、要加大《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的配套法规宣传,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畜禽防检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疫情,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销售环节应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抓生产者准入、产品准入和供应商准入。要为生产者和供应商建立一种机制,使其生产或经营符合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品能产生强大的市场效应和经济效益。
四、建立完善畜产品生产、加工方面投入品的基础知识培训制度。使经营户、养殖户掌握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基础知识,对经营者要实行“上岗证”。
五、加大畜产品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力度。把畜产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完善动物疫病监测、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的实验室建设,把动物疫病监测、免疫效果监测、疫苗运输保管及动物疫病净化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