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欠薪问题进入易发期、多发期。为配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近日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参与做好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前,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并在2020年春节前做到“两清零”:即2019年10月底前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国总工会在《通知》中表明,对个别企业恶意欠薪、以暴力手段对待农民工讨薪的行为,将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进而达到不想欠薪的社会氛围,形成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舆论氛围。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的协作配合,鼓励企业工会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欠薪报告制度,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报告,与政府预警监测系统互为补充。要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畅通工会帮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12351”职工维权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网上、掌上信访。在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突发性、群体***件时,地方和企业工会必须在第一时间深入到职工中去,了解和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做好安抚、疏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与此同时,全国总工会也将按照“护薪”行动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在争议协商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工作,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企业代表组织间的沟通协调,促成问题稳妥解决。工会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被欠薪农民工纳入重点援助范围,依法、及时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