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已至,蚊虫大量孳生,驱蚊产品开始走俏。盘式蚊香、电蚊香、液体蚊香等花样繁多的新式驱蚊产品出现,买灭蚊产品除了价钱公道,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在购买灭蚊产品前,了解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才能保障健康。
驱蚊产品花样多,市民挑花眼
记者在南京多家大型超市看到,各式各样的灭蚊驱蚊商品摆放在了超市的入口处,除了常见的蚊香、灭蚊喷雾、电蚊拍之外,宣称“24小时驱蚊”的防蚊手环、类似创可贴的驱蚊贴片等也摆在了货架显眼位置。不少消费者对这些新型的驱蚊产品感到好奇,但购买的人少。
面对如此多的灭蚊产品,不少消费者在货架前徘徊了许久,对如何选择驱蚊产品无所适从。“我以前主要使用蚊香或杀虫剂,刚开始还是挺有效果的,时间长了效果也不大明显了,所以我就想用这种电蚊液试试。”一位选购蚊香产品的市民感到困惑,每种驱蚊、灭蚊产品都各有各的优缺点,挑来挑去还真是难以决定。
一盘蚊香=6包烟?错
对于微博上广泛流传的“一盘蚊香=6包烟”的说法,相关专家表示,这种说法并无依据。盘式蚊香是以家用杀虫剂、碳粉、粘合剂和香精等为原料混合压制而成的一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蚊香的主要有效成分菊酯类,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一种低毒高效杀虫剂,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及其媒介的农药,在蚊香中有规定的比例,只要是正规的产品合理使用对人体并不会造成危害。
专家介绍,香烟的危害主要是尼古丁和焦油,而蚊香的危害主要是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颗粒。在市面上有无烟和微烟的蚊香,燃烧产生的烟尘颗粒和呛人的味道大为减少,市民可以选购此类产品。
电蚊香孕妇孩子慎用
专家介绍说,电热片蚊香是由可吸性材料为载体,添加杀虫剂药液制成的作为驱蚊虫用的药片,与恒温电加热器配套使用,在额定的加热温度下,药剂以气体状态作用于蚊虫,利用热气蒸发出除虫菊精。
家里有老人、孕妇、小孩的,在选择驱蚊、灭蚊产品时最好不要使用电蚊香。因为这些人群的呼吸系统抵抗力较弱,最好还是采用纱窗、蚊帐等物理驱蚊方法。
液体蚊香使用温度不宜过高
电热液体蚊香与电热纸片蚊香一样,是由驱蚊药液和电加热器组成,液体蚊香利用毛细管原理,持续加使其热释放杀虫剂的液体,目前药液多采用丙炔菊酯专用液,药液为高效、安全的拟除虫菊酯、香精等复配而成,挥散出的物质对人体、食品无毒无害。电热液体蚊香使用方便、安全,无需像电热驱蚊片那样每天要换新蚊片,换一瓶可使用30-45天。
江苏省质检院电器产品检测中心专家黄耀华介绍,按照规定,电热液体蚊香电加热器工作温度在100℃到110℃之间,正负相差不能超过7℃。“有的电热液体蚊香不合格,电加热器温度可能达到130℃,蚊香散发得更快,药液瞬间浓度会变大。”黄耀华介绍,由于电加热器中铁片距离带电组件近,劣质电热液体蚊香绝缘做得不好,手直接摸在外壳上插电源,易引起短路,使用时需谨慎。
劣质蚊香危害大,选购需谨慎
蚊香产品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蚊香外包装产品包装盒上标注有“微毒”或“低毒”字样,另外还标示着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证号、农药登记证号。
优质盘香点燃后烟雾不浓,气味自然清香,不刺鼻,而劣质蚊香在打开包装和燃点过程中,有股樟脑丸的味道,还伴有臭煤油气味,人闻久了会感到头晕。部分劣质蚊香使用大田农药作为驱蚊的有效成分,毒性较大,驱蚊效果也比较好,但是同样对人体的伤害也大。消费者选购时,要注意合格产品的标识上应有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和标明有效成分。
专家提醒,要选购有效成分为菊酯类、生物农药类的产品,不要选购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产品。前者由于毒性较低,安全性较高,适合居家使用。后者一般含量较高,毒性大,只适用于室外环境、畜禽饲养场所及有一定安全间隔期的公共场所,且最好有专业消毒人员操作使用。
■蚊香使用提示
使用蚊香要先关闭门窗,再点燃蚊香,人立即离开一两个小时,回来后,先用扫帚扫地面,并开门窗充分通风之后进入室内;长期使用同一品牌的蚊香,可使蚊子产生抗药性,因此要轮流使用不同品牌的蚊香。蚊香燃烧后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可吸入颗粒物对婴幼儿、孕妇、老人以及有哮喘等患有呼吸疾病等室内环境高危人群来说,还是可能会造成一定刺激,使用时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