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竭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探索实践“四个一”模式,做好法治扶贫工作,成效逐渐显现。
建好一支法治扶贫小分队
正安法院在助力脱贫攻坚,做好法治扶贫工作中把党建贯穿在法治扶贫工作始终,提出要争当天平先锋法庭,不仅在审判业务工作中争当先锋,在法治扶贫工作中也要争当先锋。
2019年6月26日,第一人民法庭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安场镇石峰村精准扶贫户吴守云家中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戮力同心战贫困”七一主题活动,四名党员集体宣誓,重温入了党誓词,并现场开展了一次法制讲座。这是第一人民法庭成立法治扶贫小分队后开展的第一次活动。
除第一人民法庭外,正安法院其余四个法庭也均以支部为载体,分别成立了法治扶贫小分队,并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司法所等相关部门一起协调解决法治扶贫工作当中发生的各类纠纷。
上好一堂法治扶贫讲座
2018年5月18日,正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细江在会上作了题为《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扶贫先扶志》的法治讲座,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向全县干部包括村级干部作了辅导。正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吴起对这场法治讲座做了点评,他说:“脱贫攻坚要做好扶贫先扶志,法治扶贫是一个有力的抓手,通过法治扶贫,可以有效解决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当中‘争当贫困户、脱贫动力不足、扶贫工作养出懒汉、农村老人赡养难’等突出问题。”
开展好一次巡回审判
在法治扶贫工作中,正安法院要求各办案单元针对涉贫、涉赡养类案件一律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审判,探索出了“巡回审理+群众会+法治讲座”的特色审理模式。
2019年8月14日,正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被告人朱某住所地就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正安法院审理认为,该案自民事判决生效以来及执行中经多次催促,朱某仍拒绝履行义务,足以认定朱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判决: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判处拘役六个月。
制定好一份村规民约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基层治理的作用,正安法院也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截止10月31日,第一人民法庭辖区安场镇已实现村规民约全覆盖,其余四个人民法庭均完成3个以上村(居)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各个村居的修订初稿也已完成,正在反复论证中。
正安县人民法院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在法治扶贫中积极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指导基层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一步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运用“党建+法治扶贫”模式开展好脱贫攻坚工作,将党建工作、审判业务和法治扶贫有机结合,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大局,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