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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屯昌一村干部贪污专款获刑

时间:2013-05-03 18:47来源: http://fanfu.people.com.cn/n/2作者:曙光收藏

  屯昌县一村委会主任林某因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农村危房改造专款,近日,被屯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林某原任屯昌县新兴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10年,屯昌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8000元。为了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被告人林某明知其父亲林某某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条件,仍私自以其父名义进行申报,制作虚假资料,并利用职务之便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同意申请”后报新兴镇政府审核。

  经审批通过后,屯昌县财政局便按规定将农村危房补助款8000元拨入被告人父亲林某某名下的账户,被告人林某将该笔补助款取出。后因补助标准调整为14000元,2011年12月,该县财政局将6000元拨入林某某的账户,被告人林某第二次取出补助款。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林某案发后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且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林某所退赃款人民币14000元返还国库。(记者洪宝光 见习记者温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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