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贪污案作出判决,罗源县车里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车里湾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村委会原主任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9个月;村委会原副主任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经查,2010年2月至2011年11月间,林某伙同兰某、李某及钟某,在协助该乡政府建设车里湾村造福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收入不入账的方式截留21.6万元予以私分,4人各分得3万余元至7万余元不等。2008年年底,李某还以他人名义骗取补助款1万元。(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钟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