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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诈死”维权,如此闹剧不能重演

时间:2013-08-06 13:59来源: 未知作者:曙光收藏

  昨天下午3点多,中山大道佳丽广丑面出现了戏剧性一幕:十多名赤膊男子披麻戴孝,用门板抬着一具“尸体”在此示威,宣称城管打死人了,还将江汉城管某执法队门牌给取了下来。记者了解后得知,这其实是因为小贩不满城管执法,策划的一出闹剧。(8月4日 新华网)

  据报道,3日下午,不断有人向闻热线报料,称武汉城管在中山大道佳丽广场打死人了,一帮人正抬着尸体,带着花圈围堵花楼街办事处及城管执法队,这些人将城管执法队的牌子取了下来。记者随后发现,微博上也出现了众多关于此事的内容,不少还配有图片。

  但事实却并非这样,据江汉区城管局介绍,闹事的人是个长期在江汉路附近占道经营的团伙,约20人,头目姓李,是襄阳人,该团伙长期占道经营兜售袜子等物品,拉帮结派与城管对抗,屡次劝阻均不悔改。3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劝阻他们占道经营时,对方再次与执法队员对抗。小贩对城管执法方式不满,召集亲朋策划了此次“城管打死人事件”,策划者在佳丽广场侧面躺了数小时后,因耐不住天气炎热,又“复活”了。这场闹剧虽以“死者”的复活草草收场,但小贩的做法实属不当。

  城管为维持城市良好秩序,劝阻制止占道经营行为是职责所在。小贩长期占道经营,屡次劝阻仍不悔改,自己就占不住理,还与执法队员对抗就更属抗拒执法行为。若在城管执法过程中,遭遇执法队员殴打,那当追究城管队员责任。但是用“诈死”的方式来向城管示威,却是错之又错了。

  我国是一个法治之国,城管与小贩间的矛盾纠纷应该可以而且必须通过法治渠道加以解决。其纠结亲友,抬着“尸体”,带着花圈,围堵街道办事处及城管执法队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中的寻衅滋事罪,这种行为最轻也需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场小贩“诈死”维权的闹剧,虽然以“尸体”复活而告终,但仍值得人深思。城管要文明执法,又要发挥治理实效,考量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小贩也应理解配合城管的工作,更应该提高法律意识,才能让“诈死”维权的闹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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