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建筑工人这个群体来说,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是他们共同的特点。许多建筑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天到晚干活,却不清楚自己与建筑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上周,记者参加了一场在海淀区举办的普法活动,并针对以上疑问,采访了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公益律师韩世春。
记者:今天我是带着建筑工人的疑问来的。以前,我也参加过很多类似的普法活动,经常看到工人人手一本劳动法宣传册。可是,有些工人不明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他们能享受到吗?
韩世春:工人是否受劳动法的保护,就要看能否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了。如果是劳动关系,工人可以享受休假、社会保险、高温补贴等劳动保障。但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工人除领取工资外,其它就要看双方的约定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关系只能是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劳务关系既可能是单位与个人之间的,也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
点评:对建筑工人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十分重要,即使没有合同,也要保存有单位盖章的工资表等重要证据,工人有了这些才能证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否则,打官司就很难,需要补充搜集各种证据。
记者:如果因欠薪或工伤需要走法律程序。这时,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界定就很关键了,直接决定相关待遇。那么,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两种关系的界定情况如何呢?
韩世春:目前,建筑行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的界定不是很明确,实践中,不同情形下的口径也不一致。不同区县的法院、仲裁院对证据的采信情况也不尽相同。例如,我近期代理了一个案件,公司给当事人买了商业保险,当事人又有证人的认可,在仲裁中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可是,在法院又被驳回了。
点评:目前,很多工地的工人由于没有劳动合同,每月只能找包工头要生活费,到收麦子时或年底才能领到工资。一旦遇到欠薪情况,维权很不易。
记者:为什么司法实践中对劳动关系的认定这么严格?
韩世春:建筑行业工人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很松散。例如有的工人可能在几个工地干活,不受任何一家建筑单位的管理。此外,法院还要提防虚假诉讼的情况,所以审查很严格。
点评:严格的审查制度,其实是对劳动关系双方的保护,这是一件好事,劳动关系双方不要怕麻烦。(被访人韩世春/实习记者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