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23名村干部,因涉嫌广东申通物流公司瓜分400万元的贿款,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庭审显示,广东申通物流公司欲租用的土地有70多亩,这些土地用地单位为白云区人和镇政府,性质为国有工业用地。人和镇政府具体将上述地块委托给4个村庄经营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8月至12月间,被告人周某某等23人在分别担任人和镇东华村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党总支委员会正副书记、党总支委员会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村民委员会聘任干部、南兴片正副片长以及南星片第一、二、三、四、五经济合作社正副社长期间,在受人和镇人民政府委托,参与经营管理位于人和镇以西、广花公路以南、方华路北侧的22.8亩国有工业用地的过程中,利用个人对所在经营主权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的职务便利,共同收受承租该地块的广东申通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某某的送款400万元。其中周某某分得222万元,黄某某分得人民币25万元,其余人分得3万元到12万元不等。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冠南 实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