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消费市场的活跃,农村消费投诉也呈现上升趋势。为加强农村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消费环境,高县工商局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消费领域的实际,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成效的工作。然而,在我县广大农村,由于诸多原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仍然不断发生,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工商部门作为消费维权的主要职能部门,应针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
(一)、农村消费者消费维权知识贫乏,科学消费观念和意识较差。一是消费观念滞后。农村消费者相比于城市消费者,经济水平较低,购买力能力有限,在选购商品时更注重商品的价格而忽视了商品质量是否过关,容易陷入种种消费陷阱。二是消费常识和维权知识欠缺。由于我县属农业县,县域多以山地、丘陵为主,交通不便,农村经济比较滞后,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整体较低,其对商品“三包”、“QS认证”、“三无产品”等基本消费常识缺乏认识,在选购商品时带有盲目性,容易听信商品广告宣传和商家的推销介绍,致使上当受骗;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不知道自己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农村消费者证据意识不强,不知道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科学收集维权的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维权举证时由于证据原因难以实现自己的合法诉求。
(二)、农村消费环境较差。一方面,由于我县辖区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农村消费量小面广,加之基层工商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难度大,一些不法经营者趁机利用农村消费者辨假识假能力弱和图便宜的心理,将假冒伪劣商品送往农村市场销售,以赚取暴利,致使农村地区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 另一方面,一些商家在宣传营销过程中,通过设置低价陷阱、折扣陷阱、买赠陷阱等消费陷阱诱导欺骗农村消费者,致使其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三)、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农村消费维权的诉求渠道还比较窄,尤其是偏远地区农村消费者,由于路途远,路费、误工费等维权成本高;一些消费投诉案值不高,而维权却要用高于商品价值几倍的成本才能解决,使得消费者认为得不偿失;有的投诉案值较大,但由于涉及面广,经销商、生产商不在本地,致使追偿困难;一些农村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还会遇到鉴定难、调处难、赔付难等问题,维权成果难以实现。
(四)、基层维权力量薄弱。一是执法力量少。我县农村幅员较广,农村人口较多,而基层工商执法人员数量却远远不足,具体到每个执法人员的监管区域较广,任务繁重,对偏远地带出现的消费维权问题,很难及时发现并处置,容易出现监管盲区;二是 “一会两站”建设难。虽然近年来,我局加大了工作力度,在辖区内以农村行政村为基础建立起一批 “一会两站”站点,农村消费维权渠道得到拓展,但“一会两站”建设仍面临很多困难:一是政府主导难。地方政府对“一会两站”建设起主导作用,但因忙于抓经济发展,在“一会两站”建设上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够。二是工商牵头难。基层工商部门受限于人员、精力等问题,难以更深入地开展农村消费维权相关工作。三是维权技能差。目前,我县农村“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基本都是村干部兼职,由于法律知识不够熟悉,消费维权业务也不精,其对消费纠纷处理难度较大。四是维权经费少。一方面,农村“一会两站”工作人员无经费补贴,必然严重影响他们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目前我县“一会两站”建设所需经费,基本是由工商部门从日常工作经费中挤出,经费短缺,无法保障“一会两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二、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农村消费维权良好舆论氛围。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宣传单、告示栏等多种手段,积极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技能知识,宣传农村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二是加大农村消费指导工作力度,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普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消费知识进农村和消费教育进校园等活动,帮助农村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能力,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三是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共同规范农村消费市场秩序。
2.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畅通农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加大12315进农村、进学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积极作用,健全农村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工作制度,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特别是要注意解决好涉农群体性申诉举报,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大农村“一会两站”的建设和工作力度: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促进工作和经费落实,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建立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和消协工作人员对“一会两站”工作的指导帮扶机制,切实提高“一会两站”人员消费维权水平。三是强化培训,对农村“一会两站”兼职消费维权人员采取以会代训、印发资料、以案说法、模拟调解、典型案例分析、专家讲解技能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维权能力和水平。
3.加大农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突出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着力解决农村市场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结合重要农时,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农资经营进销台账的监督检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二是围绕日化用品、家电、建材、装饰材料等农村消费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经营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加大对农村重点商品质量监测力度,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安全。
4.加强工作机制创新,强化农村消费维权资源聚合。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积极创新消费维权资源向农村聚合的新机制,保障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顺利推进。今年,高县工商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该局积极与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县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县-乡镇-行政村三级农村消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通过聚合各部门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建立共同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切实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消费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