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法制天地 > 政策法规 > 多地出台实招激励七大群体增收政策 返回首页

多地出台实招激励七大群体增收政策

时间:2017-07-27 08:36来源: 未知作者:收藏
促进居民增收,增加就业机会是许多地区都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近日,浙江、河北、安徽等多地出台了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推出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重点群体的激励计划,促进居民增收。   国务院去年公布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并要求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居民增收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对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激励。   目前已经对外公布相关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的有广东、甘肃、云南、安徽、河北、浙江、福建、天津等地。   在专家看来,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七大群体代表了劳动者中的大多数和关键少数,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对这些群体的有效激励,就是牵住了牛鼻子,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全体城乡居民增收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浙江、河北、安徽等已经出台方案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诸多促进居民增收的实招、硬招。   对于技能人才   浙江、广东、甘肃等地要求,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云南提出,清除紧缺技术工人在全省大中城市落户、买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障碍。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   河北提出,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   浙江明确,支持大中专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培育一批农创客新农人。到2019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0万元薄弱村。   对于科研人员   广东明确,经所在单位同意,科研人员可到企业等兼职、高校教师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合法收入;   甘肃明确,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离岗从事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业期间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对于小微创业者   河北提出,开展减费让利,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对发展前景好但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安徽提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高创业成功率。对创业失败的失业登记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浙江要求,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落实市场准入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各类隐性壁垒;   安徽也提出,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不得设置或提高民间资本准入门槛。   对于基层干部队伍   浙江、安徽等多地提出,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性收入中的比重,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广东还提出,改善基层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   福建明确,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按其就业收入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广东明确,到2018年底,实现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得到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   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出台的方案其核心是激励导向,不是简单涨工资或提高福利,而是通过有效激励,一方面激发创收创富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就是要分群体施策,找准各自的重点,有关负责人称,比如技能人才关键要实现技高者多得,新型职业农民关键是推进职业化,小微创业者关键是降低创业成本,科研人员关键是实现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企业家关键是解决产权保护法治化,基层干部队伍关键是完善工资制度,困难群体关键是提升人力资本。因此,激励机制是一个框架和方向,要想收入增长还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 (第一农经整理)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