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升级版政策:“受惠对象、危房标准”将精准认定
时间:2017-09-12 08:49
来源: 未知
作者:收藏
农村危房改造是我国重要的支农工作,更是农民尤为关注的问题。近日,农村危房改造又出了新的政策,将着力解决之前危房改造中所出现的各种不规范的问题。国家颁布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到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
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
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
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二、减轻深度贫困户的负担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省、市、县要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2.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为贫困户建房提供便利。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协调组织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降低贫困户危房改造成本。要向农户推荐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三、提高农户的满意度
1.提升改造效果。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这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底线要求。北方地区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和清洁供暖。
2.实施到户技术指导、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各地要编制农村危房改造通用设计图集等基本的结构设计及建设施工要点简明手册并免费发放到户。要优化审批程序,加强***,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提交申请材料的难度,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危房改造工作要做到四个防止
1.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要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内容。
2.防止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中央下达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必须在危房改造台账范围内进行分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畅通的反映问题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防止虚报改造任务。要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改造信息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照片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
4.防止做表面文章。农村危房改造解决的是住房安全问题,改造后房屋必须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禁止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对于往年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但住房安全性未达到要求的,各地要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并对违反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行为追究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流程的第一步是自愿申请,由村民向所在村委会提交书面材料。有需要的朋友赶紧去村委会问问吧。
(第一农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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