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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时间:2019-11-21 17:43来源: 甘肃农业信息网作者:佚名收藏

  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 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根据2018年12月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上的要求,为分区域、分产业、分行业、分层次连续三年(2019-2021年)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每年1万人的培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加快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带动农民脱贫增收、联结小农户与大市场、增强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和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连续三年每年培训1万人,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与发展壮大,助推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培训内容

  (一)农民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唐仁健省长在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和李旺泽厅长在全省贫困村农民合作社扶贫带贫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主要包括制度创设、产业打造、队伍建设、财务管理、收益分红、融资保险、年度报告公示、税收政策、风险防控及服务社员等;

  (三)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连片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全程质量管控、品牌创建、产品营销等;

  (四)参观省内外示范性合作社、开展现场交流和互动、分享经验、探讨发展思路等。

  三、培训方式

  采取课堂教学、考察学习和现场操作等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产业、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多样化专业化的灵活培训。大力推行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实现产业周期培育工作全程覆盖的“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实训服务”的培育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尽可能地把培训班办在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现场,现场讲、现场学。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在线教育培训、手机“新农具”等,提升培育的实效性。

  四、分层培育

  围绕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等关键环节梯次推进,分层次培育。省级在庄浪、宕昌、安定、环县、西和、徽县、会宁、秦州、宁县等县区开展抓点示范,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市级在定西、武威、兰州、平凉等市开展合作社带头人中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带动县区培育工作的开展;县区要按照合作社带头人三年培训计划全面展开,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

  五、培育经费

  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生产经营型人员培育人均3000元的标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的要求,每年至少安排3000万元,连续三年每年培育1万人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其中,2019年安排培育任务10230人,资金3069万元。

  六、培育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分解培育任务。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省上下达的培育任务,结合各自实际,从农广校、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技推广机构,有培训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中择优选择确定培育机构。并将培育任务分产业,分行业分解到培育机构。

  (二)开展摸底调查、遴选培育学员。培育机构要与农村经营管理站紧密合作,重点对示范性和规范提升合作社开展摸底调查,填写《新型职业农民摸底调查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按照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学习积极性高,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三年内没有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条件从培育对象库中遴选培育学员。坚持贫困村优先、先申请先安排的原则,统筹安排好今后三年的培训计划。

  (三)立足产业发展、制定培育计划。培育机构要针对当地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合作社规范运营等,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要求,重点突出教育培训(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等)、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的内容,科学制定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宕昌等9个省级抓点示范县区及定西等5个中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市的培育计划经省级审定后实施。

  (四)精选优秀师资、优选培训教材。各市州、县市区要从合作社带头人“万人培训计划”实施的实际出发,将合作社辅导员、示范性合作社带头人等人员补充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根据培训内容精选优秀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育任务。培训主教材推荐使用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教材《农民合作社建设管理》一书,并以全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作用培训班上唐仁健省长的辅导报告及专家讲义等为辅导教材。

  (五)实施班级管理,开展规范培训。按照“一班一案”的管理要求,做好班级培育计划,按步骤、按要求把培育的各个环节做细做实。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培训台账和班级档案,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并将班级及学员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类型中。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2019年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要在9月底之前完成。

  (六)做好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根据各县市区制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依据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履行认定程序,开展规范认定,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育机构结合跟踪服务,对接产业扶持项目,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并鼓励支持他们成立专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实现抱团发展。

  (七)开展跟踪服务。充分利用“云上智农”APP等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和移动互联等不间断服务,搭建合作社带头人互帮互学、互惠互利的发展平台。并从技术咨询、政策落实、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对认定的合作社带头人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全程跟踪服务,随时掌握发展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按照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要求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市级考核、省级抽查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八、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是发展壮大农村实用人才的主要途径,对推动产业扶贫意义重大,对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影响深远。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抓好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育作为产业扶贫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合作社大水漫灌”问题整改措施的主要举措,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工作时间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规范资金使用。资金用于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培育。包括需求调研、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信息化手段、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等,采取钱随事走的办法合理列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不得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

  (三)强化安全责任。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特别是培训机构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培训机构法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注重总结宣传。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在培育实施方面的好经验、好模式和好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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