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湖南省价格信息中心要求望城县、华容县、耒阳市、东安县、新化县、鹤城区、慈利县七个县(市、区)35个农村价格信息员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开展了2009年秋季开学期间农村教育收费专题调查。在七个县(市)共调查了35所学校(公办)的35名学生,其中小学生19名,初中生13名,高中生3名,回收有效问卷共35份。
一、农村秋季教育收费现状
(一)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住宿费、学费普遍取消。调查的32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2009年秋季缴费总金额60.5—311元/人***期。其中,小学生缴费总额60.5—185元/人***期,初中生缴费总额122—311元/人***期。在校住宿的学生有9人(小学生3人,初中生6人),占比(占义务教育阶段调查总人数32人的比例,下同)28.1%,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缴纳住宿费。
2.伙食费普遍偏高。调查的32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在校就餐的学生有24人(小学生14人,初中生10人)。其中,在校吃午餐的有10人(小学生8人,初中生2人),伙食费240—400元/人***期;在校吃早、午餐的有4人(小学生2人,初中生2人),伙食费650—756元/人***期。在校吃早、午、晚三餐的有10人(小学生4人,初中生6人),伙食费650元—2000元/人***期,其中,耒阳市某小学、某初中未明确收取伙食费,但收取300元/人***期的米钱。
3.收取其他费用。除住宿费、伙食费外,学校还另外向学生收取了作业本费、教辅费、搭餐费、校服费、暑期补课费、水费、城镇医疗费、预防针费用、保险费。其中,调查的32份问卷中,向学生收取课本费的有8所学校,占比25.8%;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的有8所学校,占比25.8%;向学生收取教辅费的有21所学校,占比65.6%;向学生收取搭餐费的有11所学校,占比34.4 %;统一定制校服,向学生收取校服费的有11所学校,占比34.4%;统一购买保险,向学生收取保险费的有28所学校,占比87.5%;向学生收取暑期补课费用的有1所学校,占比3.1%;向学生收取饮水费的有3所学校,占比9.4%;向学生收取字帖费、向贫困生捐款、家长函授资料费、城镇医疗费、预防针费用的各1所学校。
(二)高中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调查的3份问卷中,两份为高三年级收费问卷,一份为高一年级收费问卷。高三年级秋季缴费总额分别为28***、2140元,高一年级秋季缴费总额为2000元,其中,高三年级收取了教辅费用350元、320元,高一年级未收取。三所学校的住宿费分别为450元、300元、200元。学生在校就餐,普遍在开学时一次性充值饭卡400—500元,根据个人伙食水平开销,用完再充值。其中一份高三收费问卷显示,学生在校吃早午晚三餐,伙食费用为2580元/人***期,若只在校吃午餐,伙食费为840元/人***期。3份问卷中,向学生收取教辅费的有2所学校,占比(占高中教育阶段调查问卷总数3份的比例,下同)66.7%;学校统一定制校服,向学生收取校服费的有3所,占比100%;向学生收取保险费的3所学校,占比100%;暑期组织补课并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的有2所学校,均为高三年级,占比66.7%;向学生收取课外书籍费、饮水费的各有1所学校,占比均为33.3%。
二、农村教育收费存在的问题
(一)伙食费成为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大头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尽管国家的免受政策已基本落实到位,但农村教育的缴费额并没有减少,学生伙食费成为农村教育收费的大头。家长普遍反映学生伙食费偏高,且学校食堂伙食质量和卫生差。
(二)搭餐收费仍在收取
调查反映,个别学校仍在向学生收取搭餐收费。如调查的东安县5所小学,学生在校吃午餐,伙食费为280元/人***期,另收77元/人***期的粮食费;新化县某初中,学生在校搭三餐,收取搭餐费150元/人***期,若只搭午餐,收取搭餐费50元/人***期;调查的望城县、耒阳市3所小学,向学生收取20元—80元/人***期的搭餐费。
(三)教辅资料费成为农村教育收费的另一大块
调查的3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向学生收取教辅费的有21所学校,占比65.6%;调查的3所高中教育阶段学校中,向学生收取教辅费的有2所学校,占比66.7%。怀化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生教辅书籍的购买,批准该市天舟公司统一配发,并在开学时收取教辅费。其中,调查的鹤城区2所小学的四年级学生均收取147元/人,调查的鹤城区3所初中中,初一学生收取238元/人,初三学生收取222元/人。华容县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推行“农村义务教育教辅自愿推荐用书”,向学生和家长推荐配套用书,供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并下发“2009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教辅资源推荐用书自愿购买和服务性项目及标准明白卡”,供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购买。调查的华容县某初中一年级学生,自愿购买了包括基训与练习、音乐美术基训、史地填充图等在内的教辅资料,共缴纳费用118.9元。
调查的其他学校中,望城县某初中,向初三学生收取100元/人的教辅费。东安县4所小学,向学生收取60.5元—86元/人的教辅资料费,教辅书籍主要包括达标训练、写字、同步实践训练、同步作文、基础训练、助学配套用书等。新化县某小学,向学生收取105元/人的教辅费,教辅书籍主要包括基础训练、写字、同步实践、寒假作业、活动读本。慈利县某小学,向学生收取教辅费76元/人,主要包括家长函授资料、学生学习资料,慈利县另一所初中,向学生收取教辅费91元,主要是语数外教辅资料。
(四)假期补课、收取补课费现象仍然存在
目前,仍有个别学校存在补课现象,如华容县某初中,暑假组织学生补习语数外,并收取300元/人***期的补课费。望城县某高三、华容县某高三,暑假均组织学生补课,其中望城县高三主要补习语、数、外、化、物、生六门功课,两所高中分别向学生收取补课费1000元/人***期、200元/人***期。
(五)收费项目多,收费标准和明细不公示
调查显示,收费标准和收费明细没有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如华容县某高中,开学时采取预交预收的收费形式,开课后增收茶水费、卫生费、捐款等收费项目,已交费用多退少补。耒阳市某小学、初中、新化县某小学、望城县某高中,均存在收费标准和收费明细不公开的问题。
(六)保险未充分体现自愿原则
调查的35所学校中,统一购买保险,向学生收取保险费的有31所学校,其中,保险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有18所学校,学校代收的有6所学校,班主任代收的有7所学校。部分家长反映,购买保险没有充分体现自愿原则,望城县、东安县、耒阳市均存在学生非自愿购买保险现象。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增强法制观念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向群众宣传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收费政策,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让学生、家长、学校、各级教育部门真正了解和领悟国家教育方针,使广大教师和家长做到心中有数,自觉抵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要把学生减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增加教育投入
增加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及时拨付。《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均明确规定,政府是教育投入的主体,国家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而不应该是依靠收费。因此,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切实保证正常的办学经费,从根本上制止乱收费现象。
(三)继续加强教育收费公示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收费标准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关内容,使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凡未按规定公示或实际执行与公示项目标准不符的收费项目,学生和家长可以拒缴,并可向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举报。建议***关部门根据全省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水费等收费标准,杜绝学校巧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的行为发生。
(四)完善价格监督检查机制
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及时查处广大群众举报的乱收费行为,形成物价、教育、家长三者共同参与收费管理的格局,使学校收费行为时刻处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湖南省开学期间,学校能够按照***关规定收费,甚少有乱收费行为,但开学后一两周,集中监督检查力度减弱后,学校就增加各种收费项目,建议各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学校开学后收费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对乱收费情节严重、社会反响较大的,要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并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票据开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