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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光:“小农经济稳固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时间:2012-06-05 17:32来源: 作者:收藏

  “小农经济稳固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早期争论

  中国农村综合改革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新光

  摘  要:19世纪中叶以前,以西斯蒙第、约翰·穆勒、威廉·罗雪尔为主要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秉持调和折衷主义的学术理念,相继提出所谓“小农经济稳固论”→“大农场和小农场适当搭配论”→“大中小农场和谐共生论”,极力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这是一种发育不全和缺乏生命力的伪科学,但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上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学术地位,从理论源头上澄清这套学说体系的来龙去脉和反动本质,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小农经济稳固论;西斯蒙第;约翰·穆勒;威廉·罗雪尔

  “小农经济稳固论”最早产生于19世纪初期的西欧,始作俑者是瑞士籍的法国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奠基人西斯蒙第,他反对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业发展,要求恢复中世纪宗法式的小农经济,曾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为“反动的和空想的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流派”[1](p297-298)。19世纪中叶,以英国的约翰·穆勒和德国的威廉·罗雪尔为主要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采取折中主义手法,大肆鼓吹“大中小农场和谐共生论”,“力图使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同这时已不容忽视的无产阶级的要求调和起来”[2](p17),这是一种“毫无生气的混合主义”[2](p17)和“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流派”[1](p301)。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的爱德华·大卫、奥地利的弗·赫茨和俄国民粹派代表人物布尔加柯夫、切尔诺夫等人,“正像布伦坦诺、桑巴特、伯恩施坦之流一样,利用马克思的术语,引证马克思的个别论点,伪造马克思主义”[3](p303-312),他们极力反对社会主义革命,破坏工农联盟的形成,关于“小农经济稳固论”的喧嚣更是达到高潮,曾给国际工人运动和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造成巨大损失。20世纪二三十年代,正当苏维埃政权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之时,以恰亚诺夫为代表的新民粹派重弹“小农经济稳固论”的老调,企图阻扰和破坏前苏联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尽管这种小资产阶级的经济浪漫主义改良思潮一开始就遭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严厉的批驳,在理论上已经彻底破产,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它以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形式反复出现,至今仍在影响着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农业现代化模式和未来政策走向的选择。

  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实行家庭承包承包责任制,理论学术界一改往日对“小农经济稳固论”的批判态度,掉头转向为“小农家庭经营具有持久生命力”进行辩护,把它看成是一种超越历史、超越国界、超越不同社会制度、超越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超越不同所有制形式、超越不同民族文化传统的全球性农业组织形式。但当人们从理论上解释这一经济制度时,除了强调“农业生产的自然特性”和“家庭经营的泛历史性”这种老生常谈之外,几乎提供不出任何新的内在根据和历史佐证。追根溯源,问题的症结在于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一直把“小农经济稳固论”视为“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发生在马克思主义与资产阶级两大阵营之间围绕资本主义大农场与小农经营孰优孰劣问题开展争论的一桩学术公案”对待,而从1949年至1979年的30年间国内学者发表对其批判的文章仅有2篇①[①]。1985年10月,日本东京大学教授阪本楠彦先生来中国讲学时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小农经济稳固论” 的来龙去脉及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关系问题②,随后我国农业经济学界对这一反动学说的批判和研究成果才逐渐多了起来③。但由于论题所涉及的时间跨度长达200余年,所涉及的各种学派代表人物甚多,很难辨别清楚各种流派在不同历史时期“究竟在说些什么”。正如恩格斯指出:“一个人真想研究科学问题,首先要在利用著作的时候学会按照作者写的原样去阅读这些著作,首先要在阅读时不把著作中原来没有的东西硬塞进去”[4](p26)。笔者基于这种考虑把本文考察的时限严格锁定在19世纪中期以前,尽量做到“旧论”与“新论”不掺合,以期更好地展示“小农经济稳固论”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和早期争论的主要观点。

  一、“小农经济稳固论”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分析

  在西斯蒙第抛出他的“小农经济稳固论”之前的百余年间,不管是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还是法国的重农主义者和德国的农业经营学家,一般都属于“大农经营优越论”的倡导者和拥护者。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法国重农学派创始人弗朗斯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英国农业学派创始人阿瑟·杨格(Arthur Young,1741-1820),德国农业经营学派创始人泰厄(Albrecht Thaer,1752-1828)。比如,魁奈在《租地农场主论》(1756)一书中提出:“农业的利益多半决定了土地要集中于大农场,富裕的农场主能将其经营到最佳状态”[6](P58)。阿瑟·杨格《农业经济论》(1770年)一书中提出:“从事综合经营的农场最佳规模为土地560公顷(其中耕地348公顷),役畜30头,固定劳动者46人,临时工9760人”[5](p5)。泰厄在《英国农业入门》(1798年)一书中提出:“历来把农业和工场对立起来的观点是毫无道理的。一般来说,农业生产出来的东西叫产品(Product),工场生产出来的东西叫制品(Fabrikat)。但依我所见,二者是完全相同的,想使工场手工业兴旺起来时所应采用的格言,在要使农业完善起来时也同样适用”[5](p5)。但到了19世纪初期,让·沙尔·列奥尔·西斯蒙第(J.-C.-L.Simonde de Sismondi,1773-1842)一改往日其他经济学家“大农场经营优越论”的观点,而转向鼓吹“小农经济稳固论”,这究竟是何缘故呢?关于这个问题,只有站在英吉利海峡中线左右观察和比较英法两国当时所处的特殊历史背景方能解释清楚。

  首先,让我们看一看海峡此岸的英国。英国是世界上建立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业体制的先行国,“大约在1750年,自耕农消灭了”[2](p791)①[②],“而在十八世纪最后几十年,农民公有地的最后痕迹也消灭了。……到十九世纪,对农民土地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剥夺过程,是所谓的Clearing of Estates(清扫领地,实际上是把人从领地上清扫出去)。……这些方法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合并”[2](p791-801)。因此,“在十六世纪末,英国有了一个就当时情况来说已很富有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阶级是不足为奇的”[2](p813)。同时,“一部分农民遭到暴力剥夺被逐出土地,另一部分留下来的则变成了大租地农场主的短工”[2](p814),土地贵族凭借其土地所有权垄断变成了坐收高额地租的“游手好闲的食利者阶级”[2](p823),这样就形成了由大土地所有者、租地农场主、农业雇佣工人组成的三层阶级结构式的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业经营体制。于是,“在英格兰,现代农业是在十八世纪中叶出现的,虽然生产方式由以发生变化的基础,即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革还要早得多”[2](p738)。18世纪中叶以后,“虽然种地的人数减少了,但土地提供的产品和过去一样多,或者比过去更多,因为伴随土地所有权关系革命而来的,是耕作方法的改进,协作的扩大,生产资料的积聚等等”[2](p814,“正是基于农业资本家阶级的出现的一种农业革命,使英国成为经济工业化的第一个国家”[7]。不过,英国农业革命和随之而来的工业革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2](p814),因此英国人对其成功背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感到痛心。甚至大租地制度的狂热维护者约·阿伯思诺特也说:“我最感痛心的是,我们的自耕农,即那群实际上维持这个国家的独立的人消失了;我惋惜的是,看见他们的土地现在都掌握在垄断的地主的手里,并被分租给小租地农,而小租地农民承租的条件并不比必须随时听从召唤的隶农好多少”①[③]。亚当·斯密的注释者布坎南更是怀着对克尔特人的山岳般浪漫的崇拜写道:“在苏格兰高地一带旧的所有权状况下,先前广布着小农的土地,居住的人口是同它的产品数量相适应的;而在耕作改良和地租增加的新制度下,人们力求以尽量少的费用,获得尽量多的产品,因此,变得无用的人手都要被赶走,被赶出故乡的人都到工业城市去找出路”②。特别是“爱尔兰人素来以罕有的眷恋乡土之情、开朗的性格和纯正的家风而著称,这是连抱有民族偏见的英格兰人也承认的,可是现在,成千上万个这样的爱尔兰家庭突然移植到罪恶的温室中来了。……他们现在不得不在往返农场的路上长途跋涉,途中经常被雨淋透,还要吃到别的苦头,结果往往引起身体虚弱、疾病以致贫困”③。带有托利党色彩的“博爱的”弗·摩·伊登爵士强烈要求议会:“必须确定耕地和牧场之间的适当的比例。因为在整个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还要有2、3英亩甚至4英亩耕地才有1英亩牧场。在十六世纪中叶,这个比例变为2英亩耕地,后来是2英亩牧场对1英亩耕地,直到最后达到3英亩牧场对1英亩耕地这个适当的比例”[2](p796)。凡此种种,只不过是暴露出“他们留恋过去,厌恶现在,绝望于将来”[2](p776)的迷茫,“这样就产生了封建的社会主义,半是挽歌,半是谤文,半是过去的回音,半是未来的恫吓;它有时也能用辛辣、俏皮而尖刻的评论刺中资产阶级的心,但是它由于完全不能理解现代历史的进程而总是令人感到可笑”[1](p295)。但是,这一思潮在它以后的发展中却成了西斯蒙第创建小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思想遗产”。当然,除了这些,对西斯蒙第影响最大、最直接的还是英国的社会经济因素。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正当英国的工业革命突飞猛进的“黄金时期”却遭遇了法国爆发1789年的大革命,紧接着是1792—1815年的反雅各宾战争和拿破仑战争,以及欧洲大陆在1806—1813年对英国实行“宏大而可耻的经济封锁政策”和美国在1807—1811年对英国实行海上贸易禁运政策,由此造成英国工业品出口和粮食进口几乎中断,又恰逢1808—1810年英国国内的谷物歉收,致使粮价从封锁前的66先令飞涨至117先令,引发了英格兰中部、北部及卢德地区的社会骚乱。在内外交困的严峻形势下,英国在1788年、1793年、1797年、1810年和1919年接连发生了6次不规则的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拿破仑战争结束后,欧洲大陆上各国的农业生产力刚一开始恢复,英国国内的农产品价格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的趋势,此时又恰遇英国农业在1813—1815年连续3年大丰收,促使粮价暴跌更加严重,结果造成一大批小租地农场主纷纷破产[8]。因此,当欧洲大陆宣布解除对英国农产品出口实行“封锁政策”以后,英国议会竟然在1815年、1822年、1828年连续颁布三道所谓的“谷物法”和限制或禁止国外谷物输入的“关税调节”政策法令,“这种加在国内居民身上的面包税,显然是为了保证有闲的土地所有者继续得到在反雅各宾战争期间异常增大的地租收入。……因此,在这个时期,农业凋敝成为经常的话题”[4](p706-707)。这样就为西斯蒙第抨击英国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场经营的优越性提供了“口实”。

  其次,让我们看一看海峡彼岸的法国。法国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传统小农国家,直到18世纪末全国农民人口仍占到总人口的80%以上,法国的农业一直落后于英国。因此在18世纪50—70年代的“重农主义体系的全盛时期”[9](p399),以魁奈为首的重农学派及其追随者米拉波、里维埃、勒特罗斯内、博道、杜邦等人都把“产业资本的代表——租地农场主阶级”看作“指导着全部经济运动”[9](p399)的开路先锋,他们强烈呼吁政府要求“农业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就是说,作为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企业经营;土地的直接耕作者是雇佣工人”[9](p399)。也就是说,法国的重农主义者并没有留给西斯蒙第可以继承的“学术遗产”。但在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彻底毁掉了重农学派及其践行者杜尔阁试图“在封建社会的框子里为自己开辟道路的新的资本主义社会”[9](p399),再一次“把法国拉回到它原先的立足点上来”[10](p127),这为西斯蒙第寻找所谓 “小农经济的理想国”提供了一个现代样本。然而,法国的大革命好景不长,从1793年到1815年的22年间随着“战争、革命、天灾、坏政府、犯罪、反生产的意识形态等等。它一直苦于不稳定和暴力,跌跌撞撞,从政变到政变,从爆炸到爆炸。结果,法国对英国的仿效被推迟了又一代人的时间”[11](P616)。特别是到19世纪二三十年代,仅凭法国大革命赐予农民的“这份财产已不能保障他们的生活”[1](p455),因为“即使实行最民主的共和制,即使通过任何形式把‘全部土地交给人民’,资本的统治仍然保持着”[3](p318)。所以,当时的法国小农“也同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着他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这些灾难的产生,是由于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不仅活人使他们受苦,而且死人也使他们受苦。死人抓住活人!”[1](p10-11)然而,他不理解这种资本主义矛盾产生的社会制度根源,于是抛出了小资产阶级经济浪漫主义的反动学说——“小农经济稳固论”。

  二、“小农经济稳固论”缘起与西斯蒙第理论逻辑矛盾性

  西斯蒙第在专门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以前,曾在意大利置办农场、经营农业,但在他后来的所有著述中尚未发现一部有关农业经济学或农场经营学方面的理论专著。他的“小农经济稳固论”基本观点主要反映在1819年问世的成名作《政治经济学新原理或论财富同人口的关系》(以下简称《新原理》)一书中,不过“在他的整个学说中不起那么重要的作用”[12](p144)。这是因为,“他没有提出自己的地租理论,而力图以极不高明的见解去动摇李嘉图的学说。他在这里表现出是一个纯粹的小农思想家;他与其说是驳斥李嘉图,倒不如说是根本反对把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范畴搬到农业中来。在这两方面,他的观点很有浪漫主义者的特征”[12](p144)。

  在《新原理》第三篇的第八章“论出租制的经营”一开头,他首先用一个脚注解释说:“小农场和大农场,以及小农经营和大农经营这些名词,应用起来可能有些混淆不清。在热带国家,同一块土地,每年要收三四季,例如:小麦、大豆、葡萄酒和橄榄油;无论是以产量或者以耕种这些土地所需要的劳动而论,一亩土地(法亩)等于北方的四亩。此外,人们还必须从事管理葡萄、橄榄树、果树等的全部工作,使用牲畜从事于草原田野和树林中的全部工作。那些约有五十亩土地、用犁耕种的农场称为大农场经营,那些面积在七八亩左右,有一部分葡萄园,并用锹镐之类的简单工具耕种的农场称为小农经营。采用小农经营或大农经营决定于气候条件、土壤的性质以及所积累的资本。我所说的是比较特殊的情况,农民在平原地带所耕种的五十到六十亩的农庄叫作小农经营,耕地面积达五六百亩的甚至五六千亩的以投机方式经营的叫作大农经营,例如阿瑟·杨格的农场即是,英国的农学家和经济学家也把这种农场称为大农经营”[13](p137)。在这个释义中,他似乎是以经营土地面积多少作为划分“小农场”和“大农场”的衡量标准,但又提到了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土壤性质、耕作手段、劳动投入、资本积累、土地轮作、多种经营、复种指数等等诸多的影响因素,故意模糊二者之间的界限和性质差异,其真实用意无非想说“大农和小农究竟哪一方更优越是因地而异的,不能一概而论”[5](p10)。

  接下来,他用回避事实、前后矛盾的分析套路和似是而非、支吾搪塞的语言风格“宁愿感伤主义地谈论宗法式的土地经营制度的优越性”[12](p145)。在《新原理》第三篇“论领土财富”一开篇,他提出了一个十分幼稚可笑的观点,即“土地所有者、生产管理人或农场主和短工,这三个不同的身份,能够由一个人一身三任,而年生产丝毫不会因此中断或停止,也不会引起任何社会波动”[13](p97),相反“造成绝大多数居民遭受苦难的社会组织永远是不好的”[12](p99)。那么,什么样的社会组织是最理想的呢?他一下子就想到了遥远古代的原初农民(Primitives)或部落氏族(Tribalpopulation)“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场景,即“最初的土地所有者自己就是庄稼人,他们用自己的孩子和仆人的劳动来进行田间工作。没有一个社会组织能够保证国内人数最多的阶级得到更多的幸福和具有更多的美德,能够保证全体得到更大的满足,保证社会制度更为巩固。……在农业是我们称之为宗法式农业的国家中,我们到处都看到农夫热爱他所居住的房屋和他所耕种的土地的迹象。他丝毫也不考虑他的劳动日的价值,也不考虑他走过多少羊肠小道,也不考虑他所引来的泉水,他所经营的小树林,以及他弄得琳琅满目的花坛,劳动本身对他就是欢乐;……在农业是宗法式农业的国家中,每一块土地的特性都受到研究,并且这些知识一代代传下去;……在保存宗法式经营的国家中,人口有规律而又迅速地增长,一直增加到它的自然极限,只要增加劳动,每个家庭都能在一小块土地上得到同样的收入。……这种耕作方式,最简单,最自然,应该是新成立的国家的每个民族所应采取的,因此我们把它称为宗法式的经营”[13](p104-110)。但是,“在古代各国家中,由于财富的增加以及讲究奢华和悠闲,宗法式的经营便为奴隶制所代替。因此,人民的福利和人口受到了很大损失;耕种土地没有好处了”[13](p111)。于是,“他对农业的描述,则是五花八门地列举各种土地经营形式:宗法制、奴隶制、对分制、徭役制、代役制、农场制、永佃制等。其结果是一团糟:作者既未写出一部完整的农业史,因为所有这些‘制度’都是互不联系的,也未分析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农业”[12](p144)。这样绕了一个大弯子又转回到他的正题“论出租制的经营”(第八章)。然而,他不急于去分析农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发展过程,而是继续颂扬“最初的农场主(佃户)就是普通的农夫;他们用自己的双手进行大部分的农业工作;他们使自己的企业适合于自己家庭的力量;……他们仍旧自己扶犁;自己在田野上和马厩里照料牲畜;生活在新鲜空气中,习惯于经常的劳动和简单的饮食,这就造成了强壮的公民和勇敢的士兵。他们几乎从来不使用短工,而仅仅使用从那些与自己平等的人当中挑选出来的仆人,他们平等地对待这些仆人,同桌吃饭,饮同样的酒,穿同样的衣服,因此,农场主(佃户)和自己的仆人就构成一个农民阶级,这些农民为同一的感情所鼓舞,分享同样的快乐,受同样的影响,以相同的纽带与祖国联系着”[13](p135-136)。这样,他不仅成为“过去时代的赞颂者”[14](p55),而且“把小生产者(特别是农民)捧上了天”[12](p168)。

  其实,他并不否认“英国由于建立了大农场,农业科学在农业方面有了巨大进展”[13](p147),也正是他最先发现了“农场主的利益是三种不同斗争的结果:他必须同三方面作斗争,即同消费者、土地所有主以及为他做工的工人进行斗争。不论是高价出卖自己的产品,还是少纳地租,或者强迫短工领取最低工资,都能够增加农场主的利润。这些活动当中任何一项,都使拥有大量资本的大农场主处于比小农场主更有利的地位”[13](p140)这一秘密,但他总是担心“自从实行大农场制以后,小农场主就经不起大农场主的竞争;连小地主本身都由于自己的对手以更经济的方法来经营农业,能够经常在最有利时机出卖产品而遭到破产。……不久,他们还可以支配土地所有者。……而下层阶级也将失去在前一个文明时代鼓舞自己的一切希望。……这个使生灵涂炭的制度,力图用自己的力量战胜其他制度”[13](p138-141)。可见,他在当时根本不了解“这种剥夺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内在规律的作用,即通过资本的集中进行的”[2](p831),所以他除了呼吁政府“如果小农场主得不到法律和舆论的保护,大农场和小农场之间一旦发生冲突,大农场就必定战胜小农场,尽管这样对于社会毫无好处”[13](p141)之外,“他没有说出一个科学的字眼,对于问题的说明,没有做出一丝一毫的贡献”[9](p434。末了,他用一套空话逃避对现实社会矛盾的分析,而把科学研究的任务推给了别人,即“我们在探讨农场的面积和农场主放弃手工劳动产生的危害多么严重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彻底讨论大农场和小农场的问题。我们没有这样做,是因为这个问题与其说属于政治经济学范围不如说是属于农业科学的范围。气候、地区和市场决定人们向土地所要求的收获的性质,而这些收获的性质又决定着农场或对分面积的大小。……在大多数情况下,选择这一种或那一种经营形式并不决定于我们;同样,庄园面积的大小并不能决定适合用哪种形式。……但是,我们既不偏向小农经营,也不偏向大农经营,我们只打算提一下,这两种方法终究都会走向极端的,社会毕竟不能以地主的利益来防止这种各走极端的现象”[13](p145-146)。至于说到将来如何去克服“大农场经营的危险性,也就是整个农业从属于投机制度的危险性。……英国怎样才能采取一些认真的同时又是逐步地提高小农场作用的措施呢?我一点也不知道”[13](p158-161)。这充分地暴露了西斯蒙第遇到矛盾“绕道走”的一贯手法,同时也使他极力鼓吹所谓的“小农经济稳固论”不攻自破。总之,“他所具有的‘才能、知识、洞察力和智力源泉’越不出他的鼻尖”[1](p663),因而他只能借助于“人们的感情、需要和热情,即道德科学的范畴”[13](p187),“按其实际内容来说,或者是企图恢复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从而恢复旧的所有制关系和旧的社会,或者是企图重新把现代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硬塞到已被它们突破而且必然被突破的旧的所有制关系的框子离去。它在这两种场合都是反动的,同时又是空想的”[1](p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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