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风水事件谈起[1]
邢成举[2]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193)
摘 要:对村庄内一起风水事件的追问,使得我们回顾了近代以来乡村社会风水事件的治理样态。在历史治理样态中可以发现,文化网络在风水事件的治理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正是在基层治理中对文化网络的借助和使用,才使得风水事件的治理取得了有效的结果,同时也塑造了乡村治理的有序局面与秩序。而农村税费改革后,文化网络的退出则成为导致类似本文中风水事件出现的主要原因。文化网络不仅是治理权力进入乡村社会的必要路径,更是实现有效乡村治理的重要资源。
关键词:乡村治理 文化网络 风水事件 反思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关于乡村社会治理状况的研究可以说是成果丰硕,但是从文化网络角度展开的研究并不多见。现有的关于乡村传统文化或村落文化的研究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其一是文化学的研究视角,这个视角的研究相对成熟,成果也相当丰富:如王沪宁[3]、李亦园[4]等学者主要从文化复兴和再造的角度考虑乡村文化或是民间文化建设;其二是政治学与民主建设的研究视角:如陈德顺[5]、买文兰[6]等主要探讨了中国宗族文化与乡村民主建设的关系,以及乡村文化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其三是法学视角下的乡村文化研究:季卫东[7]主要从法治中国可能性的背景下对中国乡村传统文化进行了反思和解读;刘万才[8]等从现代法治的视角重新审视了中国乡村宗族文化的意义。其四是乡村治理视角下的文化研究:常青[9]从乡村政策执行的视角讨论了乡村治理中的文化拒斥问题,王琼和吴月[10]在江汉平原个案村庄调查的基础上考察了乡村社会两类文化的博弈对村庄治理的影响。从以上研究看,乡村治理视角下的文化研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匮乏的,研究深度也是不够的,如此,为后来的研究留下了空间,促使我们去开展相关的调查与研究。
本文使用的这一概念由美国学者杜赞奇“权力的文化网络”延伸而来。文化网络是由乡村社会中多种组织体系以及塑造权力运作的各种规范构成,它包括在宗族、市场等方面形成的等级组织或巢状组织类型,还包括非正式的人际关系网,如血缘关系、庇护人与被庇护人等关系以及村庄中的门头结构、生育观念、祖先崇拜等内容,还含有地方性的规范、知识和礼俗等内容。乡村治理的文化网络这一概念包含了对乡村治理主体与客体的文化感知,治理手段和治理资源调取过程中对文化的接纳和利用等,所以这个概念的内涵要更为丰富。文化乡村治理的文化网络就是强调在乡村治理当中注重对地方文化网络的认、接纳、利用和协同,这才是有效地开展乡村治理的基础。
二、风水事件的地方表达与实践
笔者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八里畈镇L村进行调查的时候,听村民说起了一个自然村发生的阻止公共电力工程建设的事件,这也就是本文所称的风水事件。建设高压输电线这个项目是该县电力局从省里争取来的项目,总投资几千万元。这个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本县范围内的电力紧张和电压不够的问题。高压输电线输送电压将由原来的11千伏提升到改建之后的35千伏。
村民是在2009年10月份看到有施工队开始在胡冲自然村对面的山头上施工的时候才知道了这个事情的。高压线塔基的建设承包给了电力局找来的施工队,后来施工队施工的时候村民们就上来阻止了,不允许施工,当时共有20多个村民在山头上阻止。在遇到阻力之后,电力局开始找村委会帮忙,这个时候村两委才知道关于高压线塔基建设的事情,但这个时候乡政府还不知道这个事情。村里没有请示乡里就直接到山上做调解工作了。当时村支书和村主任都去了,先了解情况,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村民阻止高压线塔基建设的开展。胡冲村的村民都说建设这个高压线塔对这个湾子的风水不好。因为当地浓厚的祖先崇拜,高压线塔基正对面的山上正是胡冲东组余姓人家的祖坟山。村民们认为,祖坟是有风水的,祖坟的风水是要恩泽后人的,好风水因其地势而得,也会因其地势改动而不利。村民们说,“老坟山内的列位祖先是不同意的,我们做后人的若不能让先人地下安生,我们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祖先若是因为此事怪罪于后人,那么后人要是有个什么灾什么难的,祖先肯定是不会保佑我们的,也就不会荫蔽后人。为了先人可以安眠地下,也为了我们当下的人都能够安生地过日子,我们是要奋力阻止建设塔基的。”强烈和浓厚的祖先崇拜不仅是当地风水观念得以维持的一个重要堡垒,也是风水观念得以延续的村民的超越性价值追求。
没有什么有效的解决办法,这次调解也没什么结果。2009年11月份的时候,村干部问电力部门工作人员能不能将建高压线塔基的地方挪动一下,后来就在原塔基位置的地方向东挪动了6-8米,当时西组的村民基本上都同意,但是县电力局说按照设计的线路是不能更改的。村里没有办法就找了乡政府,后来乡政府和电力局工作人员亲自来了一趟,来做村民的工作,但是仍没有什么结果。最终,乡政府还是将这个调解工作交给了村两委。村里给乡政府反映说,村两委已经尽力了,但还是做不通村民的工作。乡里派了驻村干部过来要求村两委再做工作。等到村两委再次去做工作的时候,正好乡里的纪委书记也在驻村开展工作,乡纪委书记正好是负责指导和协调这个村庄工作的。纪委书记就跟村干部一起到工地上去做协调工作。当时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给村民讲政策、讲法律,讲这个项目是省里的重点项目工程,要村民们不要迷信和相信风水,但是仍然没有什么效果。做不通村民的工作,高压线塔基建设就第二次停工了。这次停工之后,乡党委书记将村支书和村主任叫到乡里去开会,在听取了这次调解的基本情况之后,再次要求村干部继续做村民的工作。
因为迷信风水导致的电力工程建设受阻事件一直持续了近10个月,期间的协调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在2010年“十一”假期,笔者再次来到这个村子进行调查的时候,才得知这个事件终于得到了较好的处理,电力工程也得以顺利施工。但是其间为了做好协调工作而花费的时间、财力与精力恐怕是该项目不能不考虑的社会成本了。
三、文化网络与风水事件治理的历史样态
根据国家权力对待风水文化的态度和治理方式,我们将近代以来的风水事件治理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传统时期的风水治理:貌离神合
本文之所以用“貌离神合”这样一个词,是用来表述传统社会中正统文化与风水文化之间隐含的真实关系。这里的文化网络更多是士绅与乡村治理之间的亲和性。
对于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治理模式,学界通常认可士绅治理模式的概况。士绅既是乡土社会的代表,也是国家政权与基层社会的连接环节。在风水事件中,我们通常可以看到士绅代表的活跃身影。因为文化与知识水平的差异,传统乡村社会中营造风水信仰最为积极的人群就是士绅群体。在士绅的“修饰装潢”下,风水信仰早已变身为一种富有权威性的象征符号和信仰权威。风水信仰通过赋予个体生命秩序以宇宙意义和赋予宇宙时空以个人意义,从而达成了自我的现世存续与后世发展、延绵。在重视身份与荣誉的传统乡土社会里,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需求的士绅阶层,也慢慢地意识到必须依仗风水信仰这种神秘的符号力量,来营造、改变一些公共层面的既定秩序,从而满足自身对于命运和机会的合理化解释。当这些承载着厚重历史记忆的诸如墓地和祠堂等公共空间终于充盈着士绅所想象和设定的意义与价值时,我们或许能从自身灵魂深处找到一些模糊的答案——人们对风水这个“文化幽灵”充满着敬畏和迷恋的情怀。
相当多关于近代华北村庄的研究显示,在清代中央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渗透力量还未开始强化的情况下,以士绅为首的乡族势力在不断地寻找机会进行扩张,传统帝国的专制集权为了更好的依托乡土社会的原有力量进行治理也不得不对乡族势力做出权益上的妥协。士绅巧妙地通过风水这种象征资本,一方面达成了乡族共修水利的目的,增进了社群的公共福利;另一方面减轻了乡族的徭役负担,维护了族群的基本利益,增强了其在社区内的权威和说服力。这也有助于乡族共同体内部力量的协调与权威的凝聚。正是士绅在这种双重角色中的巧妙周旋才使得乡土社会的文化传统得以保存并得到持续发展。
在家族之间或家族内部以风水理由而发生冲突时,乡族势力及士绅、公亲等常借助其所掌握的权威来施加影响。乡族和公亲的有效调解,有时是代替并弱化了宗族组织的部分职能。乡族势力透过风水冲突事件的有效处理,用“私约”辅助“国法”,一定程度上代替了国家政权掌控基层社会的部分权力,节省了乡村治理的成本,并达成了相对有效的治理。通过风水纷争的民间处理,我们可以看到由风水信仰导致的一系列突发事件,使得情理网络以及乡族“习惯法”得到了整合和运作的机会,乡族社会由里及表的文化制约机制也得以成型。在此机制下,乡族内部化个体之间的风水冲突事件,也被有效地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乡族、公亲、乡保、练总、地保等共同扮演了维护这种文化制约机制的角色。正是在风水纷争解决当中乡土力量介入的优先性与便捷性,使得风水纷争并没有导致国家力量的趁机而入,而是强化了地方的权威力量和规范共识。从民国时期的地方治理来看,士绅仍然是基层治理的主要载体。乡村文化网络作为一种权威和象征力量的载体,士绅必须在维护和推动的基础上才能树立威信,所以风水治理在这一时期也是与士绅治理紧密结合的。
2.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的风水治理:貌神亦合亦离
这里所说的“亦合亦离”指的是新中国建立之后对风水进行治理的样态的概况。在革命话语和阶级话语为中心的社会运动中,风水文化被作为迷信、愚昧和封建思想而受到严重的打击和冲撞。正是借助风水文化等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作为靶子,所以才能够更好地建构起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新文化。而所谓的“亦合亦离”是指在新政权进行组织的建构时并不是完全地脱离原有的文化与组织基础,而是在结合利用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对乡村治理的文化网络是抑制与扬继共同存在的。新的制度形态和政权结构要求治理者对必须进行改造的文化内容坚决地进行破除,但是对于有其合理性和可资利用的文化内容则有限度地承接和发展。这两种有可能对立的势力在这里互相取得了认可和合作,达到了一定程度的互惠。这个阶段的文化网络主要包括风俗习惯与旧有权威。
对风水文化的改造首先体现在对原有的宗族组织的替代性建构方面,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当中,新县八里畈镇L村是在1953年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当年就建立了农业互助组,很快就建立了初级社。这些组织的建立同样是与乡村社会地缘和血缘关系的结合。互助组在建设之初虽说是遵照大家的意愿,但是很多人都是在地域集中的基础上选择与自己有亲戚关系的十几户人家组成一个合作组,而初级社则是以自然村为范围的。在初期的合作化运动中,合作主要体现在互相帮忙进行耕种、生产和收割,但到后来高级社合作化运动的时候,农户是没有自己家的农业生产工具的,全部都充公了。合作化组织对宗族类组织的替代首先出现在生产互助方面,接着从集体食堂和大炼钢铁出现后,农户自家也失去了满足家庭成员基本物质需求——饮食的功能,这是新型组织在生活上替代宗族性与家庭组织的开始。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村庄内原有的宗族性组织——门头开始削弱并逐步退出了村庄的政治生活。
1963年开始的“四清”运动也同样在农民的头脑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在L村,这场运动的最初内容是“清工分、清帐目、清仓库和清财物”,最初针对的是农村干部的徇私舞弊问题,初期并没有什么干部受到批判;后来则进一步发展出了“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的内容。在“四清”运动结束之后就紧接着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但是总体来讲,“文革”在L村留下的烙印并不很深。L村村民们记得最清楚的事情就是当时把各个自然村的小庙都拆掉了,只要是对破除封建迷信思想不积极的村民都要被拉去批判的。对于思想较为固执的村民则要由“文革”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群众会议,让其当着众人进行检讨,并写下保证书。当然,作为“迷信”思想之代表的风水文化和习俗更是被作为重点批判的靶子。对于村子里不太有名气的风水先生和道士方家等,则将其集中在乡镇人民公社进行学习,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并让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为了更好地清除村民们头脑中的“封建残余”思想,在“文革”期间,在驻村工作队的领导下还开展了销毁族谱和家书等活动。全村的大姓家族如余姓、陈姓、胡姓、黄姓和宋姓等家族的族谱均被销毁或是部分销毁。当时L村陈姓的族谱是被分为两部分保存的,经历“文革”之后还有一半族谱被保存下来。尽管在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大力推动和领导下,L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文化除旧立新活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生组织对原有文化网络的彻底摈弃。在生产和建设当中,还是有风水文化的传统得以承继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