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三农新闻 > 三农采风 > 邓大才:社会化小农与乡村治理条件的演变 返回首页

邓大才:社会化小农与乡村治理条件的演变

时间:2012-06-15 10:47来源: 作者:收藏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小农快速社会化,逐步从传统小农演变为社会化小农。小农的社会化或社会化小农对乡村治理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不仅改变了治理的基础、治理的资源,也改变了治理的条件。通过对小农社会化对乡村治理的空间、权威、话语的影响来考察乡村治理条件的变化可以看出:小农的社会化改变了乡村治理的空间、削弱了治理的权威、建构了新的话语体系。

  关键词:社会化小农;小农社会化;治理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小农迅速社会化,逐渐演变成社会化小农①。小农的社会化或者社会化小农对乡村治理具有革命性的影响,它全方位影响乡村社会、乡村社会的治理结构,特别是小农的社会化改变了乡村治理的条件。笔者认为,小农社会化拓宽了治理的空间,改变了治理的手段、规则、过程和话语。

  一、治理空间

  顾名思义,治理的空间是指治理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内容和对象。传统小农时期,乡村社会的治理空间就是村庄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因为村与村之间隔绝,治理的边界非常清楚,村庄边界是其治理范围,村治理的主要内容是赋税、教化、纠纷调解及其简单的村庄公共工程等四项。但是社会化小农则改变了治理的空间,治理范围更广、治理内容更多、治理对象更复杂。

  1.社会化小农与治理范围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传统小农“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相互交往,而是使他们相互隔离”②。费孝通先生也认为“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③。也就是说,传统乡村社会,村与村之间的交往比较少。费孝通还认为,乡土社会富有地域性,活动范围有地域限制④。即使有交往也是一种地域交往,而不是一种利益交往,“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联系”①。传统小农的地域性和非利益性就决定了村庄治理的边界,地域以内甚至是村庄以内才是治理范围,村庄以外的交流是利益性的,不大需要治理。从而确定了治理的范围和对象。

  小农社会化则打破这种地域性、非利益性限制。社会化小农从两个方面突破地域和利益限制:一是农户家庭劳动力的社会化配置突破了传统小农的地域性限制,现在农民外出务工、经商非常频繁,动辄几千里,有些农民还外到国外“打洋工”。农民工流动到哪里,治理就应该跟到哪里。务工经商的农民是村庄的村民,有地、有房、有直系亲戚、有小孩教育,与村庄有扯不断的关系,他们在外地的一举一动都牵扯着村庄,有些也会成为村庄的公共事务。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在逐步建立同乡会、打工支部这类的组织,这就是乡村治理的一种延伸。所以小农社会化突破了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地域限制,农民工流动之处就是治理之地。

  小农社会化也突破非利益化限制。农民外出打工其根本目的就是获取货币收入,小农内部的社会化同样以利益为纽带②。小农生产社会化,就是以货币为媒介的社会化,小农买卖各种商品、服务,从而使小农与外部世界、小生产与全球市场联系起来,其联系机制是市场,其联系媒介是货币。市场和货币都是利益的体现。通过市场、货币建立起来的外界利益联系,也变成了治理的内容,村庄通过信息服务、联络、维权等方式参与小农与外界的交易,如村庄帮助农民对外销售农产品、帮助农民获取种苗、帮助购买到假种子的农民维权等。所以,小农内部社会化同样也拓展了村庄的治理范围。

  2.社会化小农与治理内容

  传统乡村社会,村庄的治理内容比较简单,费孝通认为,村庄公共事务就是“包括灌溉、自卫、调解人们的争吵、互援、娱乐和宗族活动”③。张仲礼认为,村庄及其士绅承担“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有时还组织团练和征税等许多事务”④。传统乡村社会村庄的公共事务就是四大类:纠纷调解、协助赋税征收、村庄娱乐活动、简单的村庄工程,如修桥补路、小型水利等。概括起来就是小农与自然、村庄内部小农之间交往,小农与国家交往的治理。小农社会化则使农产、生活、交往更加复杂,从而大大拓展村庄的治理内容。

  小农社会化则突破了小农交往的范围,特别是劳动力社会化使小农突破地域限制,小农与外地、小农与外部企业之间建立起了联系。小农生产生活社会化则使小农与市场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特别是社会化小农有相当大一部分农产品必须通过市场销售,市场对小农的影响超过了国家、村庄和自然。在传统乡村社会中,小农与三类主体相联系:自然、村民、国家;社会化小农时期,小农还要有与外地企业、社会市场进行交往,而且这两种交往对小农的经济收入有着更大的影响。

  村庄治理是小农自己完成不了的事情,必须通过合作组织来完成,传统乡村治理协助小农处理与自然、村民和国家的关系,社会化小农时期,小农交往的范围扩大,小农还要与外地企业和社会市场进行利益交往。因此,村庄治理的内容也要根据小农交往的内容和对象而进行改变。如小农与市场交往,村庄可以提供信息服务;小农可以代表村庄与外地企业进行交涉以保护务工农民的权益;小农与务工输入地交往,村庄要通过输入地了解计划生育的情况等。

  小农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复杂,虽然已经没有教化、租税征收功能,但是维持村庄秩序、调解村庄纠纷的功能依然存在,而且还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如农产品的标准与质量安全、畜禽疾病的防治、村庄卫生、政策宣传、政府服务等都需要村庄协助,还有国家对生产的支持支援、国家对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障等也需要村庄协助完成。这些都是小农社会化后国家针对社会化小农而出台的扶持政策,它们也改变丰富和发展着村庄治理的内容,即村庄也要与时俱进,将这些与小农社会化紧密相连的内容纳入治理的范畴。

  3.社会化小农与治理对象

  传统乡村社会,小农不流动,小农自给,外部声音、外部影响无法进入村庄,村庄治理相对比较简单。按照徐勇和徐增阳的话说:当时是“管住了土地,就管住了农民”①。有时甚至不管,也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所以,传统乡村社会的治理对象比较简单,农民只需要关注村庄边界内的人和事以及与政府必要有限的交往。小农社会化则使平静的村庄起了波澜,小农交往复杂了,村庄治理也相应地复杂了。白钢认为,“自主权范围的大小,即自治边界的广狭,决定着自治的强度和性质”②。同样,村庄的边界和村民交往的对象决定着村庄的治理对象。对于治理对象的研究,徐勇和徐增阳只是认为,农民的流动使治理难以达致治理对象③。其实,小农社会化使治理对象更多、更复杂。

  如果将治理分为管理和协调,则超出村庄以外的范围,社会化小农与其他主体的交往,需要村庄治理,这种治理可以称之为协调;村庄内部的事务,则可能称之为管理。当然究竟是选择管理还是选择协调,则应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小农社会化使村庄的治理对象增多,对于村庄内部而言,有外来人口进入村庄,外来人口与村民的交往,外来人口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需要村庄来维持、协调和保护。还有外部企业及其商品进入村庄,商品所到之处产生的问题需要村庄处理和衔接。还有村民与市场打交道过程中成立的各种各样的经济组织、经济协会也成了村庄治理的对象,需要村庄予以规范和引导。显然,社会化小农与市场的向交往,增加了村庄治理的内容。

  另外,传统治理对象也出现了分化,有相当大一部分治理主体外出务工经商,家里都是一些老年人、小孩和妇女,有人戏言现在农村是“389961部队”,村庄治理究竟治理谁?治理“389961部队”?这显然不行,因为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壮劳力在外面打工;治理务工经商的壮劳力?这也不行,他们全部在外面,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所以农民流动,还需要村庄将治理范围向外延伸,将外部务工经商的农民及其发生利益纠纷的主体纳入治理范围。

  二、治理权威

  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权威的来源有不同的说法。张静认为,“地方权威并非任何人可以承任,它的权力地位获得与三个因素直接有关:财富、学位及其在地方体中的公共身份”④。笔者认为,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权威来源主要有五个:土地权威、伦理权威、长老权威、地缘权威、知识和身份赋予的权威,其实五个权威可以概括为四个:通过以血缘和宗族形成的权威、以年龄和经验形成的权威、以知识和国家赋予身份形成的权威、以土地形成的经济权威。中国能够维持几千年的变化,就依靠农民的不流动及其村庄权威。小农社会化则改变了乡村社会的经济社会结构,小农不仅突破了村庄边界进入广阔的社会和市场,而且村庄内部小农也随着市场而相互渗透。传统乡村权威衰落、新的权威崛起,从而改变了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治理基础。

  1.经济权威的崛起

  传统乡村社会没有真正的经济权威,地主依靠数量较多的土地及经济势力有一定的支配权,但是并没有纯粹的经济权威,土地权威也要依靠身份、声望等成就其权威。传统乡村社会有很多“土财主”,他们虽然有钱,但是并没有得到农民的尊重,即“有钱无威”。所以本文将依靠土地形成的权威冠之以土地权威,而不是经济权威。

  经济规模和财富是形成经济权威的重要条件。家庭承包责任制及小农社会化,小农有了自主性和创造性,许多人依靠自己的勤奋和聪明才智积累产业和财富。如果产业在当地,其经营所有者必是当地最有威望的人,他们能够与乡村干部“平起平坐”,有些甚至是县政府的客人。有些人在外地拥有产业,虽然不能利用当地的政权官员和官僚系统,但是他们也能够利用自己的财富积累声望,如捐建公益设施、资助乡民,从而成为村庄的经济权威。当然现在中国大部分地区,这类经济权威还是少数,大部分的经济权威可能只拥有一台收割机,或者只拥有几个赚钱不太多的鱼塘,或者是拥有一些比较挣钱的经济作物,或者很会打工,积累了一些小财富而已,但是在当地人眼中,他们都是凭能力挣的钱,因此他们都受到当地农民尊重,从而形成经济权威。

  中国有句古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在现在仍然有效,有钱的人往往比较容易成为村庄的权威人士。农民有一定的经济势力后还要通过一定的机制才能够变成经济权威,其机制主要有三个:一是通过与基层政府官员的联系,借助政权系统获得和实现权威。二是通过产业和经济势力造福乡亲来赚取声望而获得权威。三是通过产业和经济势力带动当地老百姓致富而成为老百姓拥戴的权威。发财致富后不关心村庄、对村民冷漠是无法形成村庄经济权威的。前两种权威是主动努力形成,后一种是自然形成。

  2.能力权威的出现

  有钱、有产业容易形成经济权威,没有钱、没有产业也能够形成权威,即通过自己的能力形成威权。传统乡村社会就有这类人,他们并不是特别富有,但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跻身于村庄权威之列。传统乡村社会比较常见的是拥有武术功夫的人,他们比较容易拥有权威;悬壶济世的医生也能够成为当地有名且有权威的人,等等。能力权威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地缘权威,他不是凭借财富,也不是凭借身份,而是凭借自己某个方面在地域社会中的影响而成为权威。徐勇和徐增阳将此定义为能力性权力与身份性权力相对应,“所谓能力性权力主要指权力来源于个人超凡出众的能力。这种能力只能是在一个资源开放的社会生态里,通过竞争获得的”①。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