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鄂东L县的经验
摘要:本文展示了一个产权清晰的水塘被混混霸占的故事,试图反映:在乡村治理陷入困局、灰黑暴力盛行、青壮年人口外流、农民通过司法维权成本过高的背景下,即便是农地产权清晰也不一定能保护农户权益,乡土社会是一个复杂系统,农户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取决于乡村治理和乡村社会生活的复杂背景,仅仅试图通过明晰产权不一定能维护农户权益,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是维护农户土地权益的根本。
关键词:产权 灰黑暴力 乡村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
土地权利问题是当前学界、政策研究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大众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土地的产权明晰,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抵制政府或村集体损害农民的土地权益[2]。近年来,中央农村土地政策的方向正是加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中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而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了超越债权的性质。
问题是农民土地权利越大、土地产权越清晰就越能保护农民利益吗?曹锦清先生认为,一旦中国的土地私有化,中国历史上不断重复的土地兼并问题必定再次出现。市场与资本一定会利用土地私有化而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原始积累”过程。结果是造成农村的两极分化:一极是资本与土地集中;一极是失地、生活又无法被城市吸纳的“三失农民”。假定土地私有化就能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与收益,这是对世界历史,尤其是近代社会转型史的惊人无知[3]。
贺雪峰先生根据自己多年的农村调查来看,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可能不是保护了农民利益,而是损害了农民利益。贺教授是根据农户与村民小组在土地上的辩证关系来进行分析的,农户更大的土地权利,意味着个体农户有更大的不服从村民组集体的权利,也就意味着个体农户有更大的对抗村民组内大多数农户决定和利益的能力。因此,在村民组集体内,无论对大多数人多么有利及大多数人有多么强烈愿望去做的事情(比如说公共品或其他公益事业),只要少数农户反对,这些事情都可能无法做成。最终村民组范围内的集体行动陷入困境,农田基础设施无法达成,农业生产变得更加不方便[4]。
上述反对土地私有化的研究对于我们理解“地权的逻辑”很有启发,分别从历史和农业生产便利的角度指出,农民的土地权利越大不一定就越能保护农户的权益。上述研究并没有终结中国农村地权的讨论,本研究则进一步从乡村治理、地方灰黑势力侵占农地的角度来论述“土地产权清晰并不一定能保护农户的农地权益”,我们需要在乡村生活的社会背景中去理解农户在土地上的权益,而不能仅仅根据新制度经济学抽象的产权理论去理解农户的农地权益问题。
二、故事的梗概
鄂东L县毛田一带在解放前是夏家的地盘,方圆几十里主要是姓夏。本文研究的石塔板是毛田的一个自然湾,这个自然湾在解放前是夏家祠堂的所在地,交通位置比较关键,周围有毛田、大屋、王家河、陈家河等四个行政村。在人民公社时代这里原来是供销社的所在地,改革开放之后有很多的个体户来这里租门面开店,所以在这个地方逐渐形成了一个小集镇,30多家个体户聚集。由于本地离县城比较远,所以这个湾子后来发展成为本地的商业一条街,村民主要的日用品都在这条街上买。但是由于街上的房屋比较破旧,乡政府在2006年打算对这条街进行重新规划,搞土地开发,因此从2006年以来本地土地价格开始上涨,从2006年每平方米120元到现在的550元,到了2010年左右旱地开始不足,并且很难再买到土地,但是希望在此建房做生意的不再少数,这是故事发生的背景。
在解放前整个毛田方圆几十里都是夏家的地盘,为什么在夏家的汪洋大海里会出现一个湾子基本上是陈姓呢?据老人讲,夏家在很久远的时候有一个房长骄奢淫逸,在外面看上了陈家的一个有夫之妇,为了好和这个女子搞暧昧关系,就许诺这户陈姓人家可以搬到夏家的地盘上,并且租给田地以及其他相关好处。后来这户陈姓搬到现在的地盘上,正是因为仗着房长的威望,狗仗人势,欺压村民。
历史到了解放前的时候,陈家人基本上已经占据了石塔板这一个湾子。村民讲,在解放前石塔板都是坏人,在旧社会时地主恶霸、流氓地痞集中于此。在这个小小的湾子里,在土改时就枪毙了8人,其中有三户是地主,另外几个是抗日战争时期的汉奸,其他的都是社会上的流氓痞子,后来被国家党给利用,参加了国民党的反动武装。祖上的这种地主恶霸、流痞的恶习经过了人民民主专政几十年,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泯灭。陈家一共分四房[5],其中有一房在改革开放之后,房头主义又重新死灰复燃,欺负村民,现在周围的群众都很怕他们,更不敢得罪。村民认为他们家就是以“不要脸”而著称,你要是惹他了,他毒死你的鸡,毒死你的猪,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让你永远不得安宁。在土地开发、地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湾子里的水塘就是他们六个堂兄弟联手给毁掉,然后将地基霸占。为了比较清晰地呈现案例,我们先回顾一下近百年以来这个家族的发展史。
陈家一共分四房,其中势力最大的是现在陈江林的六个堂兄弟所组成的房头。如下图所示,祖上陈权松、陈碧清、陈年轻在解放前是三兄弟。陈权松在土改的时候被划分为地主、陈碧清被划为富农,阶级成分都不好。陈碧清下面有三个儿子,大儿子陈西敏过继给了陈权松,二儿子陈延伸过继给了陈年轻。这样说来,尽管陈西敏、陈年轻的继父不一样,实质上是血缘关系非常近的三个亲兄弟。
方圆几十里凡是有什么可以赚钱的地方,陈江林这个房头集团是必定要插手。比如说修公路承包工程、收板栗欺行霸市、垄断本地猪肉市场、赌博、押宝、放高利贷等等。自2006年以来湾子所在的土地随着土地开发价格上涨,从2006年每平方米120元迅速涨到目前550元还买不到土地。而湾子里有个水塘面积接近3亩,水塘下面还有不少水田。这个水塘正好在开发区的中心地段。于是陈江林集团看到水塘背后的巨大商机,拉拢乡干部,勾结村干部,在完全绕开村民的情况下,私下以极低的价格买断水塘的所有权。对于这种霸占水塘的行径,在水塘里享有股份不大的村民就算了,不愿意得罪人家,怕惹麻烦;在水塘里有很多股份的村民,水塘被破坏以后没法种田的村民也曾经和他们打过、吵过,但是都以吃亏而告终,目前基本上是无可奈何。
三、水塘被霸占的基本逻辑
按照道理,水塘是属于石塔板这个湾子所有的村民所有,水塘的产权可以具体地被划分为鱼权和水权,鱼权湾子里每个人都有份,水权是五户有田的人有份,村干部根本就没有权力去卖水塘。同时水塘按照市场价格要卖30多万,却被以3万的价格卖出,没有经过其他村民的同意。卖水塘的整个过程村民的权益受到损害,但是为什么陈江林集团却可以将水塘霸占呢?陈江林集团之所以能够将水塘霸占,与以下基本逻辑有关:单户村民搞不赢;村民外出打工老弱病残在家,没法和他争;人多称王、灰黑暴力盛行;乡村丧失治理能力,继续上访或法律途径成本太高;村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盘散沙等等,这多种逻辑结合在一起,结果水被霸占。
1、村庄内部丧失秩序。村庄丧失维持秩序的能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单户村民搞不赢,和他们打架、吵架只会吃亏。村民也不想看着眼睁睁地吃亏,那又有什么办法?作为村民你又不能和他去打架,吵架又吵不赢。村民讲,你要是得罪了这帮黑恶势力,他还会让你不得安宁。陈江林集团把水塘给霸占不说,还要霸占夏木权的场子,夏木权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曾经和他们打起来了,结果是陈武、陈江林、陈尧林、陈桂林、陈胜林等6个人上来打夏木权,夏木权当时被打倒在地上。
农村青壮年外出为灰黑暴力抬头提供了空间。现在年轻人都外出了,村里都是老人、小孩,都是说不出话来的人,没法和他们去争,为了几千块钱把儿子从外面叫回来打架不划算。比如陈南山他们家有弟兄三个,但是现在都在外面务工。而陈江林集团为了霸占这个水塘,年轻人都回来了。他们家现在人多,在湾子里是经常欺负别人,“这是明摆的,不需要问,那是肯定的”,所以不少村民比如说杜建村、陈胜安都怕他们。
湾子里的其他村民各自为政,没法团结起来。夏木权是最大的受害者,现在正在上访,但是在湾子里得到的支持比较少。我们访谈期间,夏木权也找过湾里的陈南山,跟陈南山说“陈江林把那么大的一个塘一家人得去了,我们也没有得到什么钱”,意思是打听一下陈南山的意见,看是否愿意一起来对付陈江林,结果陈南山说“我现在年纪也高了,有心脏病、高血压,我又不能说话,不能走路,我不管这个事,我懒得管;得罪了陈江林你也得不到什么好处,我不想得罪他”。结果夏木权呆不到20分钟就走了。
湾子里的人,认为自己利益损失不大,甚至还讨好卖乖。对于夏木权的这种遭遇,湾子里的人是讨好卖乖,对陈江林他们当面都是说奉承的话,没有谁敢得罪他。尽管陈江林集团把水塘给霸占了,湾子里其他的人心里肯定是有意见,但是没有谁愿意跳出来敢得罪他。陈江林他们家现在在湾子里势力大,陈尧林更是财大气粗,在湾子里开商店、开麻将馆、卖猪肉,还担任猪肉外贸站的站长,现在家产已经有100多万。很多村民天天在他们家打麻将,没有人愿意得罪他。
暴力与屈辱。陈江林集团现在的逻辑就是“你搞我不赢我就搞你;我人多称王;我能动你的,你就不能动我的;搞得赢就搞,打得赢就打,打赢了再说;你搞我不赢我就揍你。”“打赢了再说”是本地非常流行的一种观念,这是一种暴力逻辑,而村民法制观念缺乏,还不能用法律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到上级政府去上访往往难以解决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眼睁睁地看着吃亏没有其他办法。
一般的村民很无奈,只有忍受屈辱。现在除了夏木权、杜建国还在上访之外,其他的村民一般都不愿意去管这个事情,不想得罪人。笔者调查的时候,很多在水塘上利益受损的村民甚至不愿意提及这个事情,也生怕得罪了陈江林集团,生怕他们以后找麻烦。他们的意见是,跟他们每天打开门都要见面,让步算了;有意见也没办法说,出不了那口气;以后还要在这里生活,所以还是不要得罪他们为好;特别是很多老人认为自己年纪大了,不需要得罪人。所以一般的村民不愿意去管那个闲事,不愿意跟他们去打、骂、吵,在他们看来这都解决不了问题,最终也就是能得到那么几千块钱,还要冒着得罪陈江林的风险。
这样,强势的一方不断地施暴,侵占其他村民利益,不管什么事搞得赢你就搞,至于是否违法他们先不管;另一方就不断地忍受屈辱,出不了那口气就忍着。暴力与屈辱就成了本地村庄生活中的常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