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阶层:当前农村社会的中间阶层*——“中国隐性农业革命”的社会学命题
【内容提要】资本与劳动双密集型的小规模家庭农场远比大农场适合中国实际,这是黄宗智先生为“中国隐性农业革命”提出的农业经济学的命题。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小规模家庭农场及其经营者的存在,还具有深刻的社会学意义。安徽芜湖农村的调研显示,根据农村土地耕种规模及收入状况,可将当前农民划分为精英阶层、中上阶层、中农阶层、中下阶层、贫弱阶层等五大阶层。其中,作为经营小规模家庭农场、获取中等水平收入的中农阶层,因其独特的社会禀赋和在农村阶层结构中的特殊位置,在乡村治理和农村政治社会事务中扮演着中间阶层、释放中农价值的角色,并造成乡村治理中特有的“中农现象”。新兴中农阶层的发现,将“中国隐性农业革命”带进了社会学阶层研究的经典命题之中,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农村社会 阶层分化 中农阶层 中间阶层 中农价值
一、问题意识
黄宗智先生从近三十年的我国食品消费转型以及相应的新型农业兴起出发,论证了新时期小规模农场具有一定的经济上的优越性。他认为这种农业虽然是小规模的家庭农业,但已是资本与劳动双密集化的农业,它的出现得益于新世纪以来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一是人口生育率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积极实施的生育政策,到了90年代终于体现在劳动力自然增长率的下降;二是从80年代开始的快速城镇化,以及规模惊人的农民工非农就业;三是食物消费转型。正是这三个不同来源的巨大趋势的交汇使中国农业在以后几十年中有可能实现去过密化,其道路不是美国式的机械化和规模经济,而是资本—劳动双密集化的小规模园艺业和养殖业。①黄先生有力地论证了“中国隐性农业革命”所带来的小规模家庭农场远比大农场适合中国实际。这也为诸多农村实证研究所证实。②
黄先生主要是在农业经济学领域讨论小规模家庭农场的经济学命题,从农村的实际来看,小规模家庭农场还具有重要的社会学意义。调查发现,随着农地流转的加速,在农村内部形成了新的阶层分化和重构现象,有一部分农户因为转入土地而经营着中等规模土地,即形成了黄宗智意义上的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式经营。相比较而言,这部分农户因经营的土地属于中等规模,在村庄中的经济收入水平也属中等,故称“中农阶层”。由于中农阶层独特的社会禀赋,以及在阶层结构中的特殊位置,而在村庄政治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在社会分层研究中,城市新兴中产阶层或曰中间阶层被赋予和寄托了独特的社会价值和功能,即在社会分化加剧、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社会分层结构中,中产阶层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均居于中间状态,其一旦获得合法性地位及其社会认同,便有可能发挥该阶层的“中间价值”——预留社会政策调整空间,以缓解上、下两层的矛盾冲突。③当前,我国多数农村地区的农民已不再是铁板一块,他们被分化为职业取向、利益来源、经济收入、关系重心、价值观念和政治态度差异极大的不同阶层,④但是农村社会并没有因此而陷入各阶层间的矛盾和摩擦的泥淖,而依然保持着相对的安定平稳。那么,在农村是否也有类似于城市新兴中产阶层的阶层存在,它在农村社会扮演着中间阶层的角色,润滑和整合分化的各阶层?
从笔者及所在团队在安徽芜湖农村的调研来看,根据土地耕种规模及其收入水平⑤,可以将当前农民大致划分为精英阶层、中上阶层、中农阶层、中下阶层、贫弱阶层等五大理想阶层。其中,“中农阶层”作为农村社会的中等农户阶层,在乡村治理和农村政治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其特有的中间价值——即“中农价值”的作用,成为农村阶层结构中的主导阶层。本文将从社会学意义上阐发“中国隐性农业革命”的命题,着重论述中农阶层的形成过程、社会禀赋、结构性位置和中农价值,认为中农阶层是农村社会中的中间阶层,在农村扮演着中间阶层、释放中农价值的角色。
本文的资料来源于2010年10月对安徽新林村的调查。新林村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平铺镇,距县城25公里,距芜湖市15公里。新林村于2004年由原新林村与九塘村合并组成,现辖25个村民组,总830户,2748人,农民人均年收入5500元。全村总面积9.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200亩,林地1200亩,属于半山区半圩区。该村于2008年进行了土地平整,平整后的土地改分散为集中,形成田成块、渠相通、水利设施齐备的现代农田格局,适宜机械化耕作。新林村所在地区属于北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区,全年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雨量适中,无霜期较长,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3℃,年平均降水量1244.1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68.3小时,年均无霜期231天。新林村及周边地区的耕地以种植双季稻为主。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新林村农民开始外出务工。据2010年6月份统计,该村流动人口达645人,其中多数分布于“长三角”地区。近年来,随着产业转移,区域经济发展迅速,在芜湖、繁昌打工的人数日趋增加。目前,20~40岁之间的青壮年劳动力几乎全部在外打工,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
二、土地流转与农村阶层重构
从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土地使用权向种田能手集中,对转出土地使用权的农户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的主张起,国家政策在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始终允许和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现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的流转,以既保护农民的权益,又保障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由于各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条件的不同,具体实践中,土地流转在时间、规模、原因和方式上有着很大的差异。例如在江汉平原农村,上个世纪90年代的土地流转,主要是由于税费负担过重,农民纷纷将土地抛荒,抛荒的土地在村集体的组织下进行了流转。⑥在笔者调查的安徽芜湖农村,同样是在90年代开始出现流转,但并非因为抛荒而被组织流转,而是由于以下两个主要原因导致的土地在村社内部自发流转:
一是人口流动。芜湖农村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紧靠上海、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省市,由于打工带来的人口流动在该地区较早出现。我们调查的新林村,在80年代就有一批人前往上述地区谋生,但这批人较少,这可能是由于当时人们观念还不是很开放。到90年代尤其中期以后,新林村开始出现大规模的外出务工、经商潮,接近40%的家庭有外出务工人员,10%的家庭全家出去务工或经商。这在乡村治理上导致的一个结果是,农村义务工(如修渠、平整土地、圩区冬季挑圩)组织成本越来越高。人口流动的另外一个结果,就是土地开始出现流转。全家外出务工的家庭将所有土地无偿流转给村社其他人耕种,或者田地较多而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因为耕种不过来,而转出一部分土地。
二是职业分殊。农民依靠不同于农业生产的方式而能维持家庭的主要生活,这些不同生活方式的出现就是农民的职业分殊。外出务工本身就是农民职业分殊的最主要表现。新林村在90年代至少超过10%的农民不再依靠农业维持家庭生活。同时,也出现了其他“离土不离乡”的职业,这与芜湖的地理条件有关,它能够承接长江三角洲一带的产业转移,不少农民不离开农村便能够就地就业。另外,诸如建筑业、个体工商业、手工业、养殖业、种植业等也在当地兴起,吸纳了大量本地劳动力。这样,职业的分殊又释放了原本被完全束缚在农业上的劳动力,使他们宁愿转出一部分或所有土地而从事其他行业。笔者调查了解到,由于职业分殊带来的土地流转主要是部分流转,因为人们一般是以兼业的方式在本地就业,不会完全抛弃土地。
这一时期的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是农户之间的小规模流转,流转一般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或在相邻田地农户之间,范围不会超出行政村。流转关系主要是基于姻亲、血缘、人情、面子、朋友等乡土逻辑,而非市场逻辑,没有具体的纸质协议;并且当地土地流转的基本共识是,土地无偿流转,没有严格限定流转期限,但土地的转出方在庄稼收获后随时可以要回土地。这种流转方式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当地土地价值较低,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对自己未来职业的预期,一旦在其他方面维持不了生活,尚可回到土地上刨食。
综上所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由于人口流动和职业分殊的缘故,农民不仅在利益上开始分化,重要的是农民对土地价值的意识也开始分化。在对待土地上,人们开始有机会成本和比较效益的意识,当在土地上的比较效益低、机会成本高时,这部分农民就会放弃,或部分放弃对土地的经营,转而更多地寻求效益较高的职业渠道。村社自发的土地流转也就成了必然的现象。人口流动和职业分殊在2000年以后以更大速度发展,由此带来的土地流转频度也更高,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就更大。
由上可知,农村自发的土地流转是在农户分化之后出现的现象,即首先有农户的分化,如外出经商户、半工半农户、小农兼业户、举家务工户、纯粹务农户,紧接着才会出现土地流转的社会现象。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户的分化并不等于农村就形成了稳定的阶层分化,也就是说农户分化之后并没有带来农村阶层的固化,分化的农户变动性依然极强。例如在90年代,半工半农户很可能转身一变就成了小农兼业户,而纯粹务农户也可能随着小孩长大外出务工而成为半工半农户,举家务工户也可能因为生命周期的缘故而返乡务农,等等。
但是,经过十几年的土地流转实践之后,村社土地不断循环、交错流转,逐渐集中到一部分农户手中,于是在土地耕种上就形成了等级差别——有的农户耕种数十亩土地,有的农户只有三五亩土地,而另一些农户则不再耕种土地。由于土地耕种的差别,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后,农业耕作有了可观的收入,不同农户在农地上的收益差距越来越大,农村阶层分化开始凸现。这便是说,村社自发土地流转的最终效果是,固化了之前农户的分化,影响着农村阶层的重构。那么,1995~2008年,根据新林村的土地耕种及家庭收入情况,该村可以明确界分出五大阶层:精英阶层、中上阶层、中农阶层、中下阶层、贫弱底层(如表1所示)。
精英阶层。主要包括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占农户的3%~5%,拥有1~6亩责任田,一般均转出。经济精英是农村中的富裕农户,他们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起,通过经商、开矿、投资办实业及其他门道而拥有数十万到数百万不等年收入,其土地全部转出。这部分人虽然较少,但是作为一个拥有庞大资产的阶层却富含极大的政治意义,因为近三十年来“党建”政策和话语都鼓励由富人出来担任村干部,以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简称“双带”。这种村治现象被热捧为“富人治村”。政治精英主要包括现任村组干部、老村组干部,不耕种土地,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知识精英,在农村主要包括农技员、教育工作者、医务人员、传统文化人(如主持红白事仪式的“老礼生”),耕种较少土地,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
中上阶层。主要是指举家外出经商阶层。他们一般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到附近城市或沿海城市经商,经过若干年的经营,有一定的家底,年纯收入在3~10万元之间,能够在城市安家立足和完成家庭劳动力再生产。这部分农户占农村总户数的10%左右。中上阶层原本有1~3亩责任地,均转出。因此他们的主要特点是不耕种土地,将土地完全转出去,其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完全在村外,因此他们希望农村土地私有化、能够自由买卖,这样他们就能获得土地的完全自主控制权。
中农阶层。这部分农民原有6~8亩土地,从20世纪90年中期开始转入土地,到取消农业税后,其耕种的土地在15~40亩不等。夫妻两个都在家务农,两个劳动力加一台拖拉机,就能将这些田地精耕细作地种好,除了收割要请大型机械外,一般不用另请劳动力帮忙。男子零星时间在近处务工,收入在2000~3000元之间。他们的家庭收入在1.5~3万之间,这个收入在农村算中等。有了这个收入,家庭生活就比较殷实、从容,孩子的学费、建房子娶媳妇、老人的赡养都不成问题,因此即便冬季农闲时间,男子也不再需要外出务工,而是留在家里享受悠闲的生活。这部分农户可以不再转入更多的土地,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如60岁以后就种不了太多的土地了,便开始转出土地,直到没有劳动能力时将土地完全转出。中农阶层占农户比重的15%~20%。
中下阶层。包括通常讲的举家外出务工农户、两类兼业农户和半工半农户,他们或耕种较少土地(4~12亩),或不耕种土地,年收入在5000~15000元之间,在农村属于中下水平。中下阶层占农户的45%~55%,由以下三类农户组成:
第一类,举家外出务工农户。这类农户家庭人口规模较小,原本有1~3亩土地,完全束缚在耕地上只能维持一家人基本生活,无法改善生活质量、供养子女读书以及解决老人养老问题。因此这种情况一般是夫妻俩都外出务工,将小孩扔给老人管,或者小孩长大一起带去打工。举家外出务工,生活各方面的开销较大,诸如租房屋、水电费、生活费以及其他消费(衣物、请客、逛街购物等),一年到头能够存得下来的收入也就是5000~10000元。
第二类,以兼业为辅的Ⅰ兼业农阶层。这类农户耕种4~5亩土地,夫妻两个人只能出去一个人,另一个在家。一般是留妇女在家种地、看孩子和照顾老人,男人外出务工。但是男人并不是全年在外,农忙季节他还得回来帮忙,否则妇女干不动农业方面的重活,因此他只有在栽好早稻秧后一个月,双抢后一个月,以及冬季农闲的4个月能够外出务工,理论上有6个月的务工时间。但是,如果扣除过年一个月,以及工地上务工受天气影响半个月没有事做的话,那么一年只有四个半月的时间在务工。妇女在家务农一般除了生活之外,最多能剩余3000~4000千元,男子4个月务工一般在5000~8000元左右。因此,这样的农户家庭一年的收入不会超过1.2万元。这部分农民既不愿意丢地,也种不了更多的地,一般维持原状。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外务工越来越困难之后,就希望多种地、少外出。
第三类,以兼业为主的Ⅱ兼业农阶层。这类农户原有6~8亩的地,再转入他人3~4亩,一般耕种8~12亩地。这部分农户与第二种农户很类似,也是妇女在家照顾家庭、土地,男子外出务工。区别是,因为种的田多了,妇女在田地上忙不过来——田亩多了,施肥、打药、灌水等活也就多了,因而男子除了冬季农闲的4个月可以外出务工外,其余时间都得留在家里伺候庄稼。除去过年1个月,以及户外务工天气影响半月,男子一年外出务工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只有两个半月,收入在4500块钱左右。耕种8~12亩的地,能够收入8000元左右,因而这部分农户整年的纯收入在1.2~1.5万元之间,一般不会超过1.5万元。这部分农户希望转入更多的土地,从而不再外出务工也有足够的收入。
贫弱阶层。贫弱阶层是农村社会的最底层,耕种1~5亩土地,因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既缺少技能又缺少劳动力、好吃懒做、家庭学生多等缘故,无法外出务工、经商或兼业,因而他们占有极少经济资源(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生存空间受到极大限制,又缺少象征性资源,无法增加自己的社会资源。约占农村户数的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