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集体统管山承包为主的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如何选择一种合乎实际、能够为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支付方式,极为重要。笔者调查了浙江省仙居县1992-2008年16个乡(镇、街道)的132宗林地承包和流转,总面积35412亩,其中统管山29022亩,占82%。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产品支付、现金支付、稻谷支付、现金加稻谷支付四种;按支付时间分,也有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分次或分期支付、采伐(采收)时支付4种方式。调查分析,吸取各种支付方式所长,以现金加实物(如稻谷或木材等林产品),分年或分期支付,有较大的优越性。
林权流转是个广义的概念,通常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也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教材》第55页/国家林业局林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3)。从仙居的情况看,在划分自留山和责任山后,已经分到户经营的山林,户数多、面积少,比较分散,流转的收益不多,群众积极性不高。林权流转主要的是统管山林地使用权的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统管山)的林权转移属于“其他方式承包”,即通常所说的集体统管山承包。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对集体统管山承包的承包款及其支付方式的民主决策程序规定得极为严格。第十三条和第五十条规定:“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其承包底价及支付方式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村民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未经同意,“其组织的发包行为无效”。笔者调查了浙江省仙居县1992-2008年16个乡(镇、街道)的132宗林地承包和流转,总面积35412亩,其中统管山29022亩、责任山1690亩,自留山4700亩;统管山占82%。因此,以集体统管山承包为主的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如何选择一种合乎实际,能够为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支付方式,极为重要。
一、仙居县林地承包和流转概况
仙居是个“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区县,据2008年森林资源调查,全县土地总面积3019775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468740亩,占总面积的81.8%。森林覆盖率77.9%,居台州首位。1981-1983年开展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全县确权的集体山林总面积2100292亩,其中统管山690941亩,占32.9%。2006年延长山林承包期时,统管山面积降为601768亩,占29%。
林业“三定”后,集体统管山以公开协商方式为主的流转(承包)就开始进行。如1984-1985年创办家庭林场512个、营造以用材林为主的林业基地4万多亩。1986年开始建设商品材基地和大规模发展水果基地。1989年对23万亩荒山制订绿化规划,1993年实现“消灭宜林荒山”目标。1994年后发展“一优两高”(优质、高产、高效)林业,重点发展银杏、板栗、毛竹、杨梅等经济林。现在,仙居县的12.5万亩杨梅、10多万亩的风景区及其他有较大规模的用材林、毛竹、油茶、水果等基地,大多是通过集体统管山以“其他方式承包”建立起来的。据不完全统计,林业“三定”后,全县以集体统管山为主的林地承包和流转面积20余万亩。
二、承包价款的支付方式
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大致可以有按支付手段和支付时间两种划分办法。
仙居县132宗林权流转承包价款支付方式(一)
支付手段 产品支付 现金支付 稻谷支付 现金加稻谷支付 合计
宗数 25 99 7 1 132
面积 4362 24570 5946 534 35412
仙居县132宗林权流转承包价款支付方式(二)
支付时间 一次性支付 每年支付 分次或
分时段支付 采伐(采收)
时支付 合计
宗数 36 54 17 25 132
面积 13522 14907 2621 4362 35412
(一)按支付手段,可分为产品支付、现金支付、稻谷支付和现金结合稻谷支付4种方式。
1.产品支付。主要是林产品比例分成,或核定数量,在采伐(采收)时兑现。其特点是,发包方发包时没有收益,在采伐(或投产)时收取一定数量的木材等林产品。从承包方来说,承包时不用支付承包费,减少造林时费用开支,有利于并不富裕的广大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或合伙承包,利用自己的劳动和亲友的帮助,绿化荒山;仙居县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上半期大多采取这种办法。缺点是主伐时木材分成兑现不易操作。如仙居县1984-1985年创办的家庭林场,九十年代上半期的荒山承包造林,以营造用材林为主;大多采取木材比例分成,发包方分成10-30%不等,待木材主伐时收取。如1993年上张村200亩荒山承包给上张乡林业站营造湿地松,分成木材15%。少数地方采取核定木材材积在主伐时兑现;有的确定在间伐和主伐时分2次兑现。也有的经济林,在果实采收时,以果实支付,如2000年南峰街道柴岭下村把80亩林地承包给本村村民龚天高栽植杨梅,承包收益为从杨梅投产开始,每年每亩收取杨梅20公斤。
2.现金支付。是九十年代后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支付的主要形式。这种办法比校简单,承包和流转时确定价款,一次性收取;或者确定金额,分次、分期支付。如浙江味老大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竹制品为主的工艺企业,为了建立自己的原料基地;2008年2月,承包了福应街道赵家垟村集体统管山1182亩用于发展毛竹,承包期48年,现有林木折价款19万元,承包款前4年共4万元,这两项23万元在承包时支付;第5年开始每年支付,具体为第5-9年2万元/年,第10-24年4万元/年,第25-48年5万元/年,合计171万元。
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仙居杨梅、油茶、毛竹产业的发展,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群开始注意投资林业。另一方面,真正的荒山已经消灭,从发包方来说,荒山发包时可以不收承包费,但已无荒山,大大小小有些树了,林木折价款还是要收的。所以在发包时就先收取现有树木折价款,再确定承包款额,分年或分期收取;有的为了减轻承包方的负担,在收取现有树木折价款后,一定期限内不收费,待有收益后分年或分期收取;也有的地方发包统管山,本身就是想筹资做些公益事业,于是就一次性收取承包款。
3.稻谷支付。新世纪以来,开始出现用稻谷作为承包和流转价款的支付手段。反映了人们对人民币保值功能的担忧和对稻谷保值功能的信任,在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分年或分期支付时,用稻谷支付。如2008年,埠头镇双港村80亩统管山承包给台州仙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茶叶,承包价款为每年每亩25公斤稻谷。浙江扬眉饮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杨梅制品的企业,2008年,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南峰街道下佃山、东坑、上应、下陈4个村,承包(含流转)4566亩林地建立杨梅基地,承包期50年,承包和流转价款每年每亩5公斤稻谷,按当年稻谷市价折价支付。
4.现金加稻谷支付。承包时需支付的部分,用现金支付;以后每年(或分期)支付部分采用稻谷计量,收取稻谷或按收取时稻谷的市价折价计收。2007年,横溪镇朱塘岸村将534亩统管山承包给永固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栽植杨梅,开发休闲农业观光项目,承包期50年;承包价款在承包时首付150万元(包括林地上林木折价款),以后每年支付5万公斤稻谷。
(二)按支付时间,可以分为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分次或分时段支付、采伐或采收时支付等方式。
三、讨论
1.林产品比例分成已不可取。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绿化荒山为主要目标时期,为了鼓励造林积极性,消灭荒山,在承包时不宜收取承包费,待林木采伐后收取一定比例的木材或林产品作为山主分成为好。荒山消灭后,林地承包和流转是为了提高林地经营效益,承包或流转时不可能不收取费用。
2.现金一次性支付不宜采用。现金支付是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收取的主要形式;特别是一次性支付,是唯一的形式。除一些特殊情况(如筹资办事业)外,一次性收取不宜采用。第一,林业生产周期长,收益慢,承包人对林业的投资不可能短时间内取得经济效益,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一次性支付,势必加重造林负担,如果资金实力不强,难以集约经营,将严重影响经营效益。第二,承包款一次性收来了,承包者几十年经营一般的都可以不与山主发生关系,久而久之,发包方似乎觉得把这块山“卖了”。第三,承包款一次性收取,容易使村民们对干部如何使用这笔款子产生疑虑。第四,承包款一次性收来了,发包者在承包期内的几十年就没有收益了,收益不“可持续”,民间所谓的“吃子孙饭” 就是这种现象。如果说承包时收取现有林木折价款是“吃老本”,还无可厚非;但提早“吃”了以后应当由“子孙”吃的饭,就为人所不耻了。
3.现金分期支付越来越不受青睐。这主要是对人民币保值功能的担忧。分期支付的特点,是在承包和流转时确定价款数额和收取的时间,到期兑现。但几十年来,人们的经验是人民币保值功能越来越差,与三十年前相比,差距甚至几十上百倍,以此类推,对几年、几十年后的预期缺乏信心。
4.现金加实物(如稻谷或木材等林产品),每年或分期支付,吸取了各种支付方式的优点,有较大的优越性。具体做法是,承包时对现有林木折价,用现金支付;确定用实物支付承包价款数量(在承包期内近期或首期,可以用现金支付),以后每年或分期用实物支付,或按支付时的实物市价折算现金支付。
现有林木是集体多年经营的成果,在发包时折价兑现;兑现后,承包方是继续补植、管护,还是经营其他项目,一定时期内都没有收益,还需投资。如果一次性支付承包款,资金困难,难以为继。从发包方来讲,如果不发包,山上的树木一时不能转化为经济收益;发包了就有了收益。至于以后的承包款,每年或分期收益,细水长流,有利于村务活动的正常持续开展;但由于对人民币币值预期的担忧,用实物支付可以保值增值,而稻谷是最常见、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的实物,成为实物支付的首选。
四、结论
在当前已经全面消灭荒山的情况下,林地承包和流转价款的支付方式,用现金加实物,分年或分期支付,有较大的优越性,值得提倡。
作者:王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