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作用分析——基于宁夏盐池县Z村的调查
摘要:在界定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农村非正规金融这一概念的基础上,探讨社区层次中这一金融形式所发挥的作用;研究方法主要是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信息,对2006-2009四年间Z村的农户贷款笔数和额度变化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通过分析发现,Z村中农户对非正规金融的依赖高于正规金融,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在Z村发展迅速,并已取代私人借贷成为了非正规金融中的主导力量。这从微观层次验证了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潜力,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中应注重发展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
关键词:农村金融;社区管理;非正规金融
1.问题提出
农村金融作为重要的资本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已成为农村经济改革中的一个焦点。但是,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农户融资难的问题突出,特别是贫困和中低收入人群贷款更难。根据金融机构的性质,我国农村金融主体可以分为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在内的正规金融机构,包括社区发展金、农户互助资金、各种非政府组织、私人钱庄等在内的非正规金融组织两大类。事实上,农户借贷资金的大部分则是来自于非正规金融,尤其是私人借贷,而从正规金融的贷款中,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信用社,以农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在农户信贷领域所占比例极小[1]。
在政府要解决的“三农”问题中,减缓贫困、实现小康是重点工作之一。在这一总体战略中,完善农村小额信贷体系是帮助贫困户及广大农民获取再生产资金,实现自我发展的有效工具[2]。整体上,农户对资金的需求具有特殊性,即一次性的资金需求量少,需求次数频繁,季节性明显等,除了生产性借款外,还存在着如婚丧嫁娶、治病、子女上学、建房以及各种临时性急需等生活性借款,而且在农村中普遍缺乏贷款抵押资产。农村经济具有地域性、分割性等特征[3]。小额、分散、不确定性和信用借贷是农户借贷的主要特点。
为分析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社区的作用,以宁夏盐池县Z村为试点进行实地研究。研究显示,近几年该社区内非正规金融中私人借贷的“龙头”位置让位给了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带有集体运作特点的非正规金融组织。为验证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满足贫困和中低收入群体的信贷需求发挥的重要作用,本文从微观层次探讨这一金融组织的作用,以期对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提供有益的借鉴。
2.文献回顾
以政府金融管制和法律保障程度为标准,农村金融存在正规(Formal)和非正规(Informal)之分。目前我国的正规与非正规金融相对于弱势群体的潜在金融需求是不充分的,供求没有达到均衡。其表现是农村资金大量的外流和众多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正规金融在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其商业化倾向已日益明显,即使是真正和农业、农户有直目标的倾向已形成,导致农信社盈利性与农户信贷可得性的差距越来越大。对于农村弱势群体而言,农信社的产品和服务缺乏效率,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化会使其远离农村弱势群体的需求[4]。强调效率、追求盈利的经营理念是正规金融不能有效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重要原因。
正规金融的供给不足使得非正规金融大量存在,其主要理由一是由于存在政府利率管制下的信贷配给制度、政府在金融资源分配上的所有制偏见和制度歧视等体制性因素。二是从信息的角度看,非正规金融依赖本地的、人格化的信息,可以较好地克服由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3]。
事实上,据2006年相关调查显示,中国民间金融、地下金融和非法金融总量约为 2.9 万亿元左右。我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借贷大约为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4倍[6]。基于宁夏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实证研究显示,参与非正规金融的农户占比为71%[7]。农户所有借款中亲友借款占到了 58.11%,68.13%的农户都有亲友借款;企业所有借款中亲友借款占到了38.80%,24.04%的农村企业都有亲友借款[8]。在中国农业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起步阶段,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和开放化程度的提升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农村社会的信用习俗、农民的金融文化理念在短时期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9]。因此,农村非正规金融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不可替代性。非正规金融作为一种制度供给,在满足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且,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作为一种“体制外突破”,对整个金融制度的变迁都能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10]。
但是,非正规金融也存在局限性。首先,由于没有取得法律上的认可,因而也就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和指导,成为政府监管的“盲区”,这可能引发欺诈等投机行为,容易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另外,非正规金融存在先天的规模劣势。农村非正规金融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才有效率,这导致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在规模和范围上的劣势,这一劣势使其面临着无法有效分散借贷风险、效率损失和难以规模化的问题。因此,非正规金融供给具有不确定性、零散性和间断性,还有可能对注重地缘关系的农村潜规则造成破坏。这就决定它不可能在很大范围内服务农村弱势群体,也不具备挖掘潜在客户或激发个人潜能的素质。另外“,非正规”使其脱离监管、潜藏风险,从而无法发展壮大,从而也造就了政府的基本态度:不鼓励、不支持,甚至不断打压[4]。
鉴于农村非正规金融不仅在我国,而且在世界各地存在的广泛性和重要性。近年来,非正规金融在我国日益受到重视。2004—2006年中央连续3个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民间金融的作用,力求“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并通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2006年底之后相继出现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则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力求推动兼顾盈利和社会责任的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
3.社区概况及调研方法
Z村地处干旱风沙少雨地带,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严酷的自然环境使其形成了以旱地作物种植与家畜饲养相结合的农业生产结构,农业的收益性差。该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严重影响了该村居民的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Z 村共有农户 452户,人口1930人,其中贫困人口有1400人,占总人口的72.57%,贫困发生率高;目前常住农户192户,举家外出务工现象普遍;2009年Z村人均纯收入为1960元,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和务工收入。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农户收入水平低,2005年被确定为宁夏“整村推进”扶贫重点村。为帮助农户在解决自我发展时面临的资金不足问题,2006年在Z村的一个自然村实施了社区发展金项目,进而在行政村范围内开始了农村互助资金以及由NGO出资的小额贷款项目的试点。
实地调研在Z村的6个自然村共调查农户104户,调查对象占Z村常住人口的54.17%,回收有效问卷102份,有效率为98.08%;调查中还完成了相关的村级访谈。另外,本研究运用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RA)对农户进行了贫富分类。分类标准及结果见表1
表 1 Z村调查对象贫富分类标准(表略,详情见出处)
4 .Z村中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的影响分析
针对Z村的调研内容是农户信贷需求和信贷现状。该村的非正规金融可以界定为两类,即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和私人借贷。本文将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定义为:由外界或社区居民出资,在社区范围实施的,主要由社区参与管理的社区主导型小规模信贷服务。Z村中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包括社区发展基金①、村级互助资金②及小额信贷组织(NGO)③。
在我国农村地区,非正规金融中的私人借贷是弥补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两万多农户的调查显示,2003年底的农户借款中,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占32.70%,其他占1.24%,私人借款则占到了65.97%。在作为传统农区的中部地区,农户来自银行的贷款仅占5.36%,私人借款则占了71.26%,东部地区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也来自民间金融[10]。
而在Z村的调查中发现,社区发展基金和村级互助资金的导入丰富了农村金融的形式和内容,减少了农户对私人借贷的依赖,甚至成为了农村金融的主要供给主体。这对满足中等和贫困农户的信贷需求,减少私人借贷的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具备贴近村民、管理相对规范、村民参与程度高的特点,有助于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保障信贷资金的安全。本文将以Z村2006—2009年的农户贷款数据为基础,分析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的重要作用。
4.1农户的信贷可得性逐年提高
了解农户获得贷款的情况可以帮助理解农户借贷需求被满足的程度,农户的信贷可得性也是反映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
由表2可知,2006—2009年发生借贷行为的农户数为82户,其中富裕户9户,中等户38户,贫困户35户。从农户发生借贷的比例来看,四年内中等户有借贷行为的比例最高,为92.7%,其次为贫困户,富裕户借贷比例最少,为69.2%。从四年的变化趋势来看,富裕户贷款比例呈下降趋势,中等户贷款比例呈上升趋势,而贫困户信贷比例呈现先增后降的变化趋势。贫困户和中等户的信贷可得性较高得益于Z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
4.2非正规金融在Z村快速成长为农户信贷的重要力量
4.2.1由贷款笔数的分析为比较
Z村中农户对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可得性,本文用三类农户户均借贷笔数分析农户从不同金融主体获得贷款的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2006—2009年间,正规金融机构对三类农户的户均贷款笔数均未超过1笔,其中正规金融机构对富裕户的支持程度要高于其对中等户和贫困户的支持程度;而非正规金融主体对三类农户的户均贷款笔数从2006年的富裕户0.44笔,中等户0.50笔,贫困户0.92笔,即户均不足1笔,到2009年三类农户户均笔数都超过1.3笔。说明非正规金融作用在不断增加。从所有农户四年平均借贷笔数来看,农户从正规金融获得的贷款笔数平均为2.49笔,而从非正规金融主体获得的贷款笔数平均为4.01笔。来自非正规金融的户均借贷笔数为正规金融的1.6倍,这反映出在Z村中非正规金融更加活跃的事实。
从不同年份的数据来看,随着2007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非正规金融开始办理信贷业务,与2006年相比,三类农户的借贷笔数都有所增加。相对于来自正规金融户均借贷笔数的减少,来自非正规金融的户均借贷笔数增长了近一倍。2008年与2007年相比,三类农户的借贷笔数都有所增加,户均在两笔以上,其中来自正规金融的贷款笔数回升至接近2006年的水平,来自非正规金融的贷款笔数继续增加。2009年贫困户借贷笔数最多,其中来自非正规金融的贷款笔数大大高于正规金融。
从4年整体的数据来看,三类农户来自正规金融户均贷款笔数比较稳定,而来自非正规金融的户均贷款笔数增长迅速,使得正规金融的地位不断弱化。从具体的信贷主体来看,三类农户中,得到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的农户很少,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要更偏重于富裕户;非正规金融对三类农户的信贷支持均显著上升,其中中等农户的增长要高于富裕农户,贫困农户对非正规金融的依赖稳步增长。
表2 Z村2006—2009年农户贷款情况(表2略,详情见出处)
图1 2006—2009年各类农户户均借贷笔数变化趋势图(图1略,详情见出处)
综上所述,正规金融对各类农户的信贷支持相对稳定,而非正规金融对农户的信贷支持逐年增强,已成为农户主要的信贷来源,特别是已成为支持中等户和贫困户的重要借贷支持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