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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60万元 城管队长放纵抢建

时间:2012-08-22 16:05来源: 作者:收藏

  收受14人贿赂共60.4万元,天河区凤凰街城管执法队中队长林旭明被控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昨日上午过堂受审。 

  林旭明今年42岁,自2009年5月起任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天河区分局凤凰街执法队中队长,职责是查处凤凰街辖内柯木塱村和渔沙坦村的“六乱”和“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与9名队员一同管理23平方公里的辖区。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间,林旭明为谋取个人私利,未依照规定查处辖内的违法建设,造成辖内村民抢建成风,违法建设情况严重,并被多家媒体报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9年6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林旭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郑某全(音)、郭某辉(音)等14人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0.4万元。 

  南都去年11月曾报道,受天河智慧城征地利益驱动,天河多地出现抢建违建之风。此前区委书记石其珠曾出“狠话”,称谁拆违不力就查办谁,其后区纪委约谈林旭明,林主动供述自己的受贿事实,被公诉机关认定有自首情节,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上,林旭明承认自己犯下收受好处费,但否认自己滥用职权,他认为村民知道改造协议签订后便开始抢建楼房,凤凰街内违建成风并非由自己的行为导致。 

  此外,林旭明辩称,公诉方指控的第一宗受贿,2010年郑某全送给自己5万元,是感谢他介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租用其6层楼房为学生宿舍,与查处违建无关,对方也没有请求其手下留情。实际上在郑建房期间,自己曾带队查处该楼的违建,拆除了第6层的部分建构。 

  案件将择日开庭再审。 

  回访 

  抢建房坍塌处又起新楼 

  今年1月份,天河柯木塱村内一座4层半的毛坯房倒塌,这座毛坯房正是在抢建风潮中建起的房子。当时有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塌楼系建设匆忙,由质量问题引发。事发后,这座倒塌的房子被连夜拆除。昨日,南都记者再次到柯木塱村,记者发现倒塌的楼房处正在盖楼,目前已经盖了两层。 

  昨日记者在柯木塱村走访发现,村内有数十座闲置毛坯房,村民称这些楼大多是去年开始建,不少楼已接近建好,只是没有装修。 

  在柯木塱村附近的渔沙坦村,情况也较为类似,去年起新建的楼房有数十座,分散在村内各处,一些楼房也已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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