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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一副镇长受贿8万余元受审

时间:2012-09-28 14:04来源: 作者:收藏

嘉兴一副镇长受贿8万余元受审

  今天上午,嘉兴市南湖法院1号法庭座无虚席。原大桥镇副镇长钱兴华受贿一案再此开庭审理,南湖区各镇、街道100多名基层干部到场旁听,基层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再一次成为焦点。 

  副镇长走向腐败 

  钱兴华原系大桥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副科级干部。他出身农民,1984年毕业后就进入乡镇政府的土管、农经办等部门,成为一名普通的基层工作人员。勤勤恳恳10多年后,1995年12月,他终于升任原竹林乡副乡长,此后先后调任至原新篁镇和凤桥镇任副镇长。2006年8月,他调任大桥镇副镇长,分管农、渔、林、畜、水利、联系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等工作,自此也开始了受贿犯罪之路。 

  今年4月,钱兴华得知大桥镇相关领导受贿案发,因害怕被追究责任,将收受的5000元现金退还给受贿人。4月29日,其主动向南湖区检察院投案,并退缴全部赃款,5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依法逮捕,7月5日移送审查起诉。 

  8月7日,检察机关以钱兴华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2年春节间,被告人钱兴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水利工程、农业项目、沼气能源、生猪养殖、葡萄种植等项目负责人贿赂,包括现金、购物券等财物共计84400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沉默受审痛哭悔罪 

  今天上午,49岁的钱兴华出庭时已是老态龙钟。庭审中,他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和各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没有为自己发表任何辩护,只是在沉默中不断点头,直到最后陈述阶段提起自己90多岁的一双父母,终于泣不成声。旁听席上的家属也跟着哭红了眼。 

  钱兴华受贿的数额不算多,远低于他的工资。他说自己也想过会为此站上被告人席,但还是因为“自己贪婪”。 

  其辩护人指出,钱兴华受贿是出于“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同时受到社会中潜规则的影响,以及法制观念淡薄”。 

  公诉机关发表公诉意见称,被告人钱兴华的犯罪数额应当在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但其有自首情节,退缴了全部赃款,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量刑在4年至6年间有期徒刑。 

  基层领导监督紧迫 

  同其他出现腐败问题的基层领导干部一样,钱兴华在工作岗位上也曾做出过一定的成绩,并且在较长的时间内,也保持了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廉洁性,但依旧在长期分管乡镇农业工作中,心态上渐渐发生了变化,从收受贿赂到主动要求行贿人“报销”,最终陷入了犯罪的泥潭。 

  钱兴华再过10年就可以光荣退休,和家人享受天伦之乐。“但是很遗憾,他没有把握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公诉人说道,“今天他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法庭庄严的审判,不仅对他自己是一种痛苦,对他的家人和所在的大桥镇党委、政府都带来了痛苦和教训。” 

  面对旁听席上与钱兴华一样的基层领导干部,公诉人指出:“被告人也参加过像今天这样的法庭审理警示教育活动,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他出问题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本案的启示是,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内外部监督,防止干部出问题,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时候。如果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好,下级监督不了,基层领导干部最容易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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