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炎在庭审中。
横沥镇某派出所治安员昨过堂
本该维护一方平安的治安员,却收受了他人钱财,为开赌档的违法分子网开一面。昨日,横沥镇某派出所的治安员刘某炎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市第三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炎受贿3次,涉案金额为14100元。不过刘某炎只承认了部分控罪,并辩称大部分指控都是他人对其的陷害。
路边象棋摊也要交保护费
刘某炎今年35岁,是当地治安中队便衣组组长,属下有6名治安员,专门负责暗访调查辖区内的黄赌毒违法现象,并协助民警进行日常巡逻和伏击行动。
公诉机关指控,工作期间,刘某炎发现文某在横沥镇半仙山村经营的小店有赌博行为,于是便在去年8月带队去该店查老虎机,并将店内打麻将的人全部赶走。今年3月,刘某炎又到文某的小店内将“斗地主”的3个人赶走。
为了能够继续经营小店,文某在今年3月~4月间分5次送给刘某炎5500元以求庇护。文某在证人证言中称,收钱后,刘某炎不仅没有继续去查该店,甚至还把执法行动的消息告诉他。
朱某是另一个“会做”的小店老板,她在横沥镇旧街的小店内提供地方给他人赌博,开始几天经常有治安员来检查,最多的时候一天查3次。
朱某找到刘某炎,谈好每天给刘50元作为“保护费”,后来这一价码提高到了100元。刘某炎一共收取了朱某3600元。收钱后,刘某炎没有再去查该店。
开赌要送钱,就连在路边摆象棋残棋地摊骗人也要送钱,胡某就是一例。胡某在今年4月底向刘某炎“征求意见”,说希望在横沥镇三江后门的综合市场附近路段摆两副象棋残棋地摊来骗取路人的钱。刘某炎说“可以”,但要求胡某每天交100元的保护费,10天结算一次。刘某炎前后共收取胡某5000元。
检方:刘某炎认罪态度较差应从重处罚
今年7月20日,刘某炎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7日被逮捕。在昨日的庭审中,刘某炎只承认曾经收受文某的5500元,对收受朱某和胡某贿赂的指控却予以否认。
公诉机关表示,刘某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检察官同时认为,刘某炎的认罪态度较差,应从重处罚。
刘某炎的辩护人则认为,控方提出的证据多数是证人证言,而且这些证言均来自曾被刘某炎查处过的小店店主,这些证言大多数都是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的,并不完全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