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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再次被评为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市

时间:2013-06-25 11:11来源: 作者:wssxcb收藏
      根据我市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市被评为2012年度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市。这是我市自2011年以来连续两年荣获该项荣誉。
      2012年,我市不断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快推进的原则,精心实施这一民生工程,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保障性住房供应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其中:新开工建设廉租房65套,建筑面积3250平方米,总投资585万元;新开工建设公租赁住房299套,建筑面积14950平方米,总投资2691万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383 户,总建筑面积32555平方米,总投资7162万元。年底完成投资48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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