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25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曾谟带领自治区园林城市检查组来到我市,对我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工作进行检查。
6月24日下午,在乌苏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汇报会。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马依山•扎合帕尔,副市长李培及市住建局、房管局、规划局负责人、环卫园林局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副市长李培主持了汇报会。
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马依山•扎合帕尔汇报了乌苏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自治区及地区各级领导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在城市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有了很大成绩,先后荣获“自治区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城市”等称号。2013年,市委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产业强市、生态美市、文化名市、民生惠市”的发展战略,再次确定了2013年成功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这一城市工作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经过全市人民的努力,市区绿化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实现了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截止目前,市区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35.7%,绿地率31.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72平方米,中心区公园绿地人均4.5平方米。全市主次干道基本形成林荫路系统,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建设充分体现“绿化为本,文化为魂”的理念,突出植物造景,注重增绿美化;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了各类绿地的绿线。城市绿化建设的主要指标均达到了“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
随后,自治区园林城市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市乌鲁木齐北路(街心游园)、乌鲁木齐南路(水利局小区)、市供排水公司、312国道与文林路交接点、翰林苑小区、文德路、312国道到待甫僧路口(防风林)、北园春路、文景路、黄河东路、奎河路、北京东路、市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实地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检查组认为:近年来,乌苏市紧抓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机遇,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新区快速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绿化水平较高,省道等城市防护绿地建设力度大、成效显著。希望我市进一步努力,早日达到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