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学习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清真寺管委会成员和阿訇的教育学习培训机制,明确了寺务、教务和其他有关事务分工,打好规范管理基础,使清真寺的各项活动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
帮助寺管会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其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为社会各界及穆斯林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善事,推进社会和谐。
结合党和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开展爱国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穆斯林群众通过合法方式、正当途径表达诉求,同时,倡导自己的教务自己办,不接纳外来传教人员,严密提防“三股势力”的渗透和不良事端的介入。
严格按照《伊斯兰教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认真做好清真寺阿訇的聘任和备案工作,同时,关心阿訇生活,发挥好其作用,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