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变身”金融资产
安徽首试农地流转信托经营
本报讯(记者杨丹丹 通讯员何雪峰)10月17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朱庙村的大豆正式开镰。而这片大豆地与以往不同的是,它成了全国首个土地流转信托项目的“信托财产”。这意味着当地农民将土地使用权变成“有形资产”,通过金融机构的管理与运营将获得更加丰厚的收益。
不久前,宿州市埇桥区政府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成立了国内首个土地流转信托项目——“中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该信托项目期限为12年,首期流转面积5400亩,流转后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
据了解,土地流转信托是指以农村集体组织或农户个人将合法拥有或具有处置权限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
“金融机构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使得那些由于农村人口进城而荒芜的土地能够再次得到集中利用,从而给土地带来更高的增值。”埇桥区副区长吴绪峰介绍说,农民将土地交给信托公司,一方面可以获得一定的租金收益,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在当地建设一些现代农场,也可以为当地农民提供工作机会。据悉,该信托计划通过分层设计将农民、地方政府以及服务商的利益进行统筹和协调,在不改变农村土地用地性质的情况下,解决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的利益和权益分配的难题。
参与土地流转信托以后,农民收益由过去的单纯收租金,变为“基本地租+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基本地租部分按每亩500公斤中等价格的小麦产值计算;浮动收益部分则是扣除了土地整理的投入成本以及各种服务和管理费用后的土地收入增值部分的70%左右。这个月,朱庙村参与土地流转信托的村民已初尝甜头。村民汪景新介绍说,2011年和2012年,他流转土地每亩获得收益均为1000元。2013年10月参与土地流转信托后,他每亩获得收益提高到了1100元。
“三农”问题研究专家、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奇认为,农村土地收益权信托突破了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瓶颈”,对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三农”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