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流转后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经济作物和蔬菜生产,呈现出流转形式多样化、流转对象多元化、流转程序规范化等特点,是农民增收的又一途径。
流转程序规范化。各级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和保障作用日益彰显,经过连年的宣传、帮助和督导,我市的土地流转实现了由自发无序化向规范制度化的转变。2014年,全市各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接待农民政策咨询2228人次,指导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9189份。由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并帮助农民流转的土地面积达8.6万亩,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达到3.9万亩。
流转形式多样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不改变用途、不损害承包农户权益的前提下,我市土地流转形式呈现多样化的态势,除传统的转包、出租、互换等流转形式外,近期又出现了托管、统种分管、入股和抵押等形式。如柳河县姜家店乡五星村和曙光村300余户农民将承包地委托给村委会,在各类补贴归农户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协调以每亩450元的价格流转给长春国信集团,发展有机米产业,实现了连片流转。
流转对象多元化。随着我市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加快、土地集约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摆脱了单一的农户间流转的初级阶段,逐步步入多元化、规模化的运行轨道。各类涉农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积极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成为在政府主导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新动力。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到种粮大户12.8万亩,流转到家庭农场2.4万亩,流转到农民合作社4.9万亩,流转到工商企业1.2万亩。如通化县华辰中草药种植有限公司流转大泉乡新农村80余户农民的230亩土地,种植五味子、桔梗,发展中草药基地,每年支付农民工资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