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科教文化类十强)
用户名: 密码:   注册帐号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中国农民网 > 农民生活 > 农民话题 > 马涤明:法律为记者维权应成为常态 返回首页

马涤明:法律为记者维权应成为常态

时间:2012-08-24 11:12来源: 作者:收藏

马涤明 职员

所谓“刑事立案”,是否会动真格,将危害记者人身安全的官员绳之以法?推记者进水塘的风波平息之手,等到一切归于平静,被撤的官员是否又会“满血复活”?

浙江电视台一记者采访中,受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党委副书记等人阻挠,并被推进水塘。18日,当地官方回应,涉事的八里店镇党委副书记被撤销职务、留党察看一年,警方刑事立案调查。(8月19日《新京报》)

在有的地方,记者正常采访遭遇政府官员或地方势力野蛮对待,甚至地方官员不惜动用警力围追堵截,最终并不是每一个相关官员被问责,被绳之以法的情况也不多见。前段时间发生的漯河房管局副局长打记者被抓,那是因为副局长动了枪,否则怕是难有法律追究的力度。不少时候,“打记者”、“扣记者”之后,记者维权困难,不但,鲜见常规问责程序的启动,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也并不太积极介入。这是暴力阻挠采访事件在一些地方频频发生,“打记者”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

镇党委副书记因暴力阻挠采访被撤职,事件被刑事立案,当地官方这种严肃处理违法乱纪官员、维护记者采访权利与公民人身权利之举,可谓难得。不过这样的处理真正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所谓“刑事立案”,是否会动真格,将危害记者人身安全的官员绳之以法?推记者进水塘的风波平息之手,等到一切归于平静,被撤的官员是否又会“满血复活”?

这一起为记者撑腰的案例不足以十分欣慰——此前比这严重恶劣得多的情况,都不了了之,不难猜想,这一次事件或许是受到上级官员的关注,然而这样的力度并非常态,人们不免担忧,如此严肃处理会不会成为孤本?

常态化的保护记者采访与维权,必须依赖制度化轨道。一是,在媒体监督已成为社会重要角色的今天,媒体采访权利法制化大有必要。二是地方党委、政府应有积极作为,出台明确的制度,保护记者采访权,问责不法官员。实践一再证明,新闻监督绝不是给政府添乱,而更能有效监督公权力,促使基层矛盾迅速解决,于社会稳定更是有利而无害。

(新京报)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