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上学路上公益促进中心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显示,农村学校学生中,因父母均外出而无人照料的留守状态学生占近三成。民政部明确,无监护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责令返回。对此,你怎么看?
家与远方同样重要
徐建辉
留守儿童与异地父母的时空阻隔,直接造成了亲子关系的疏远和父母关爱的缺失,其不良影响非常突出且是难以挽回的。调查发现,有67.8%的留守儿童有“学习成绩明显退步”的经历,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另外有45.8%的留守儿童在学校遭遇过“被他人欺负”事件。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在幼小的年纪独自承受这些压力和创伤,一定非常糟糕,可能形成的阴影面积也更大。
不过,也不该把责任完全推向留守儿童的父母。过去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如今父母在、儿女幼,却不得不“远游”。因为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社会流动性的空前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走出家门,去远方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广大偏远落后农村地区的年轻父母来说,远走他乡、漂泊城市更多是一种生计上的驱使,是生存发展的现实需要。
说到底,留守儿童现象及其衍生出来的一系列家庭伦理和社会问题,是现阶段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家庭与社会共担。首先对于父母们来说,即便无法停下远行奔波的脚步,也要想法给儿女更多的关爱,家与远方尽可能地兼顾。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要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从法律上、制度上和政策上、经济上等各个层面尽量向他们及其家庭倾斜。
关键是减少留守儿童
张立美
农民进城打工,不必然带来留守儿童问题。只要进城打工的农民收入足够高,孩子在城里读书成本足够低,进城农民工完全可以带着孩子一起进城。农民工如果在老家可以找到一份相对较好的工作,收入不比在外地打工差,也完全可以不离乡土,陪伴在孩子身边。
破解留守儿童问题,关键在于减少留守儿童规模。要么让进城打工的农民有经济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进城,要么让农民工群体在老家就能找到一份相对不错的工作。做到这一点,除了靠农民工自身奋斗、打拼之外,最关键的还是各地政府要勇于承担起责任。
一方面,加大农民工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群体的职场竞争力,增加农民工的收入。赋予进城农民工市民待遇,降低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市读书的成本,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有书读。
另一方面,推进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引导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回乡打工、回省打工或回家当农民,减少农民外出打工的欲望和需求,让农民有条件陪伴孩子成长。
“责令返回”要有配套措施
余明辉
不能不说的是,由于以往具体的执行主体不明确、执行措施不详细和操作性差等,“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的规定落实得并不是很理想。而此次,民政部进一步明确“无监护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要责令其返回”,无疑是对以往留守儿童政策的丰富和明确,对落实“不满十六周岁儿童不得独居”的规定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但就现实而言,这还远远不够。
一方面,虽然明了“无监护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要责令其返回”,但具体由谁来发现孩子独居、谁来强制父母返回、监督不力如何问责,却并没有相对明确的规定。如此很难让人放心,“无监护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要责令其返回”不会陷入口头和纸面要求,而难以落到实处,重蹈以往执行不力的覆辙。
另一方面,很多父母之所以让孩子独居而外出打工,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无奈之举――家庭生活困难、地方经济发展滞后,在地方无工可做无钱可赚,不得不外出讨辛苦。现在,如果因为孩子独居而强令孩子父母返回,但又无法解决和满足他们讨生活的问题,岂不是让这些家长和孩子从一个死结陷入另一个更大的死结?
明确“无监护儿童父母外出务工要责令其返回”,固然迈出了落实“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规定的有效一步,但要想这一规定真正落地,无疑还有很多的配套措施和工作要做。比如,明确排查农村十六岁以下儿童独居的责任主体,谁来强制父母返回,监督不力如何问责等;进一步强化政府帮扶责任,从帮助解决孩子父母在家门口就业和生活着手进行深层次研究,增强留守儿童父母既能照顾孩子又能兼顾收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