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几个农户,去年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帮村里一养殖户从银行贷过款。如今,还贷日期到了,可该养殖户早已撤资走人,银行工作人员向农户催款时,农户均称“冤枉”。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金融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民贷款的门槛变低了,贷款利率也降低不少,有的甚至是无息(财政贴息)贷款。国家出台政策的初衷,是期望通过金融支农的方式,让农民通过贷款发展种养业脱贫致富。但由于一些农民没有“花钱”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差,加之镇村干部和银行方面的疏忽甚至默许,这一政策便成了少数投机者获得低息(无息)贷款的渠道。
笔者认为,要解决农民背上“黑锅贷款”问题,需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农民自己要提高防范意识,切不可抱着“自己不贷就会浪费名额”的思想,将贷款名额草草转让他人,否则一旦发生意外,还贷责任就落在了自己头上。二是镇村干部除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力度外,也要在镇村出具证明或签字盖章等环节加强审核,确保该笔贷款能实打实地花在当事农民头上。三是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建全体制机制,严防出现各类“借名贷款”。这样,既不会让未使用贷款的农民背“黑锅”,又能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