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至8月15日,全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文明城市创建“五大行动”。
文明城市创建“五大行动”包括环境大整治行动、社区大清扫行动、入户大走访行动、秩序大改善行动、文明大提升行动。文明城市创建“五大行动”将分三个步骤实施,即组织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20日)、集中行动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和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8月15日)。
环境大整治行动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迎全运环境整治工作,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尤其对景观街路、商业中心、车站周边、小街小巷、老旧小区、建筑工地、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整治。同时搞好城市绿化、美化,做好城市废弃物处理等,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社区大清扫行动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清洁沈阳”行动,以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结合社会志愿服务队伍,以非物业小区和弃管小区为重点,开展社区卫生大清扫行动,对小区内卫生死角、楼道内堆放杂物进行集中清理,彻底改善小区环境卫生。
入户大走访行动 各城区分别组织千名机关干部走基层、进社区、入万家大走访行动,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与百姓面对面谈心、沟通,发放征求意见卡,征求广大市民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方位查摆问题,下力气解决问题,多为百姓办实事好事,赢得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秩序大改善行动 党政机关规范政务行为,推进勤政廉政建设;窗口行业规范服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广大市民规范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出行、文明排队,提升公共场所秩序;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在全社会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城市公共秩序明显改观。
文明大提升行动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中的测评重点和沈阳市实际,积极开展全市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立社会志愿服务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服务项目,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开展市、地区(行业、系统)、社区(基层单位)三级“道德讲堂”活动;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多项活动;普及节俭理念,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等,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记者 吕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