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化和完善,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新要求,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因地制宜、鼓励探索;坚持公益性定位,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服务条件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在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为农服务实效;强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职责,切实解决乡镇或区域性农技人员服务缺位和不到位等问题;与各地乡镇机构改革相衔接,统筹规划,综合建设,全面推进改革与建设工作。
(三)总体目标。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一系列改革与建设措施,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使其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真正发挥好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