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信访监督员队伍的建立,扼制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我镇自2008年以来,通过村(居)民选举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居)民对村(居)政务和财务实行监督,创新了村(居)级权力监督机制。我镇将5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的50余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聘请为信访举报监督员,进一步完善了信访举报网络,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还是信访举报监督员,要负责对村(居)两委班子及村(居)务财务实行监督,并及时向镇纪检委或镇党委反映情况,协助解决落实信访问题。信访监督员队伍在减少干群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通过对村(居)务财务实行监督规范了村(居)干部的行为,强化了预防功能,维护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其次,可以及时发现村(居)干部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并要求其改正,对于坚持错误不改正的,及时向镇纪检委直至镇党委反映,促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保证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两级信访网络的建立,实现了基层信访举报网络覆盖由点向面的转化。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早掌握基层信访举报的形势,做好超前预防工作奠定组织基础;增强了村(居)民的话语权,提高了他们参与村(居)务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了对村(居)干部的制约,促使他们廉洁干事,减少了矛盾的发生;通过及时了解群众困难,解决群众难题,密切了干群关系;畅通了信访渠道,为村(居)民开辟一条充分表达他们的意愿的途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掌握情况、及时处理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基层信访举报网络建立运行以来,发挥的成效明显,已成为镇纪检监察机关了解民情、掌握动态的信访“哨兵”,监督农村党员干部工作的“视眼”,说服教育群众的“阵地”。使信访预防工作呈现预警早、防范早、介入早、化解早的良好局面。(陈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