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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工商局消费警示:年末刷卡四注意

时间:2013-01-29 12:37来源: 作者:收藏
  中国消费网杭州讯 针对此类购物刷卡纠纷增多的情况,浙江省绍兴县工商局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相关事项。

  日前,消费者张小姐在绍兴县某超市购买了83.5元的物品,在使用银联卡付费时,POS机并没有将交易单打印出来,超市收银员误以为刷卡没有成功,便要求消费者现金支付了83.5元的货款。但事后张小姐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发现银联卡已经交易成功。于是,张小姐与超市交涉,就退款事宜产生纠纷。后在12315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下,超市方最终同意先以现金的形式退还多收的83.5元钱,并补偿消费者交通费、电话费60元。

  针对此类购物刷卡纠纷增多的情况,绍兴县工商局、绍兴县消保委特别提醒广大刷卡消费者,刷卡消费很潇洒,四项注意不能忘:一是要慎刷卡。在商场进行刷卡消费的时候,千万不能让卡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在刷银行卡付费时应看清楚收银员输入的金额,核对正确后,才能输密码。二是要勤检查。要确认账单所列信用卡号、金额是否正确,确认签账单上打印的结果正确再签名。三是要细对单。消费结束后,要仔细核对消费清单,以防被多收钱,同时,要妥善保存账单,以便日后核对与维权。四是要勇维权。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工商部门、消保委咨询、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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