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症下药 各类农药的品种很多,特点不同,应针对要防治的对象,选择最适合的品种,防止误用;并尽可能选用对天敌杀伤作用小的品种。
(2) 适时施药 现在各地已对许多重要病、虫、草、鼠害制订了防治标准,即常说的防治指标。根据调查结果,达到防治指标的田块应该施药防治,没达到指标的不必施药。施药时间一般根据有害生物的发育期、作物生长进度和农药品种而定,还应考虑田间天敌状况,尽可能躲开天敌对农药敏感期施用。既不能单纯强调“治早、治小”,也不能错过有利时期。特别是除草剂,施用时既要看“草”情还要看“苗”情。
(3) 适量施药 任何种类农药均需按照推荐用量使用,不能任意增减。为了做到准确,应将施用面积量准,药量和水量称准,不能草率估计,以防造成作物药害或影响防治效果。
(4) 均匀施药 喷布农药时必须使药剂均匀周到地分布在作物或害物表面,以保证取得好的防治效果。现在使用的大多数内吸杀虫剂和杀菌剂,以向植株上部传导为主,称“向顶性传导作用”,很少向下传导的,因此也要喷洒均匀周到。
(5) 合理轮换用药 多年实践证明,在一个地区长期连续使用单一品种农药,容易使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特别是一些菊酯类杀虫剂和内吸性杀菌剂,连续使用数年,防治效果即大幅度降低。轮换使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品种,是延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的有效方法之一。
(6) 合理混用 合理地混用农药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缓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或兼治不同种类的有害生物,节省人力。混用的主要原则是:混用必须增效,不能增加对人、畜的毒性,有效成分之间不能发生化学变化,例如遇碱分解的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碱性强的石硫合剂混用。要随用随配,不宜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