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阜新市各县区工商部门将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强重点商品的监管,禁止不合格的商品上市销售。对猪肉的监管,城区市场要严格执行定点屠宰上市销售的要求,并落实“三书”、“两证”、“两票”、“一账”、“一挂牌”的监管制度。农村集市要有照经营,检疫上市,建立进货台账。对熟食、调料、小食品、奶制品、豆制品、禽产品(重点白条鸡销售需检疫)、水产品要落实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监管制度。对于批发环节的米、面、油采取定期抽检的办法严格保证质量,对于28 种应具备QS 质量安全标志的产品要严格按要求执行。
另外,各县区工商部门还将对本地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个人加强监督管理,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须持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在指定地点销售,严禁在集贸市场、街道路口、繁华商业区、居民小区等地摆摊销售,确保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