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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维权不当被拘留罚款并赔偿

时间:2013-11-07 12:28来源: 法制网清远视窗作者:cym收藏
  本网清远讯(记者 雷健 通讯员 蒋茂杰 邓洪政) 在全国整顿“四风”之际,清远个别村小组因没有村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让村民产生猜疑,引起村长为维护自身清白与群众发生争执,进而拳脚相加的案件。最终村长李虎被行政拘留、罚款,并被判赔偿李力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9440.82元。
  李虎、李力同是清城区某村小组的村民,李虎担任村长已十余年,多年来,他为村里的事忙前忙后、跑上跑下,洒下了数不清的汗水。可是,最近李虎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他听说村民李力到处说他不公开村里账务,有经济问题。
  今年4月11日,心怀委屈的李虎决定找李力当面对质。15时许,李虎来到李力家门口,责问李力,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在一来二往的相互指责中,双方的“火药味”不断升级,并继而发展到推搡、殴打,最终造成李力住院20天,花去医疗费8249.37元。经诊断,李力属脑挫伤、额部及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6月18日,公安部门对李虎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事后,李力因其损失问题将李虎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为同村村民,本应相互尊重、和谐共处,双方因村务账目发生分歧,亦应友好沟通或通过向村小组会议和其他部门反映情况解决,不应相互打骂。被告李虎在打斗过程***手致李力损伤存在过错,侵害原告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考虑事件起因及过错,判决李虎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即赔偿李力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9440.82元
  法官提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不折不扣地执行。对于村务公开,我们已基本建成一套公开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村务公开在个别地方的实施情况并不尽如意。本案的发生是双输的结果,这不能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就本案而言,虽然这既有当事双方个人素质和维权不当的因素,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村务公开不足拉大了干部和群众的距离,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造成隔核和猜忌,这背离了村务公开提升村集体公信,给干部清白,给群众明白,及强化干部群众鱼水情,强化村民自治的目的(李虎、李力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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