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治理有效”作为乡村振兴总要求的重要内容,并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了更好地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刊开设《三治纵横》专栏,重点传播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三农”专家学者、乡村治理实践者等的新思路、新观点、新体会和新经验。敬请关注。
浙江省桐乡市委书记 盛勇军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村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乡村自身的发展,更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而对“治理有效”则明确要求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3年以来,桐乡市以“红船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先行先试探索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简称“三治融合”),切实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强化“自治”基础作用,提升乡村治理“内生力”。一是厘清村居权利边界。开展清理牌子、规范事项、精减评比、去除考核台账等一系列基层组织“去机关化”行动。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要求,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梳理制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需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需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划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界限,推动基层自治组织职能回归。二是提升村居自治。把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推行以百姓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村社区协商,创新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百姓议事会民主协商—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村(居)委组织实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新机制,促进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三是推进“三社联动”。建立市、镇、村三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和“幸福桐乡志愿之城”建设。目前,桐乡各个行政村都成立了百事服务团和乡贤参事会,有效发挥了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提升乡村治理“硬实力”。一是坚持科学决策。建立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专家咨询、民主协商、社会听证等制度。在各镇街道成立百姓参政团,让老百姓在了解事由和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的同时,换位理解政府的工作目标,并将自己的意见及时传达给基层政府,促进最终出台的决策更为科学、合理、操作性更强。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建立“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具体细化到45个指标、以百分制进行量化,形成依法行政指数,年终予以排名和公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此倒逼依法行政。建立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在政府部门全面配备法律顾问,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推动全民守法。组建“法治驿站”“义工法律诊所”等社区组织,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教育机制,壮大普法队伍。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律十进”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
强化“德治”引领作用,提升乡村治理“软实力”。一是以评立德。按照“引导有方向、评判有标准、学习有榜样”的要求,建立市、镇、村三级道德评议组织,加大对道德模范、桐乡好人、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的培树,设立道德模范关爱专项资金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以道德评议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二是以文养德。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在全民排舞运动、太极等群众性体育运动深入开展的基础上,推动文艺下乡巡演,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立文化大礼堂、道德讲堂、德孝主题公园等阵地,引导人们遵道德、讲道德、守道德,加快构筑全市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园。三是以规促德。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及行为准则,特别是结合经济转型、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守则、职业规范等,发挥乡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软法”作用,有效填补法律管不到的空白地带。
桐乡,将自治、法治、德治冶于一炉、融为一体,共同推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更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三治融合”模式推行以来,全市治理理念有了提升,法治思维渐入人心,道德风尚逐步形成,自治活力得到释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它不仅成为新形势下桐乡全市上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论和方***,也成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的理念指针。工作中,桐乡始终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新时期党在基层的执政方式,自觉维护党的执政权威。二是始终坚持“四个治理”,更加注重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活力,全面推进平安建设。三是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三治融合”,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