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集市,某些商家挂着“送货下乡”、“清仓甩货”等幌子,利用农民购物图便宜的心理,向农民兜售积压、变质商品,致使一些劣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严重侵害了农民消费者的权益。11月1日,记者从榆次区工商分局获悉,该分局专门出台举措,严防劣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榆次区工商分局在具体做法中,一是严把“关”,结合年检验照,严把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涉及前置审批的要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切实做到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勤巡“查”,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关。围绕与农民群众生活消费密切相关和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粮、油、米、肉、蔬菜、辣椒制品、奶制品、饮料、糕点、禽蛋、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食品、水产品、酒类等重点品种,根据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集中开展节日市场、地方特色食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商品质量监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防范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三是强自“律”,结合农村实际,健全经营者自律关。指导和监督农村中心集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市场、商场食品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登记、重要商品协议准入、不合格商品召回、商品质量销售责任等经营者自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