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社会万花筒中的一个窗口,通过它可以掌握社会脉搏的跳动;它似一支“温度计”,能准确体现某种社会动向发展速度;它又似一块“多棱镜”,能折射出五彩缤纷的社会生活。信访工作不仅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也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的重要通道,更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随着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农民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露,农村信访工作面临一些新形势,出现新特点。如何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基层政府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近期,笔者深入农村,对当前信访工作进行了详细调查和认真思考。
一、农村信访行为的新特点
根据统计分析,结合调查情况看,群众信访行为主要有以下六个新特点:
一是信访主体由个体向群体转变。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群众抱着“法不责众”、“民意难违”的想法,认为人越多越有影响力、越有理、问题越容易解决,利用群体、集体的名义,有规模、有组织上访,以此给基层政府增加压力,妄图谋取个人利益,上访主体多元化、联合化倾向越来越明显。
二是信访客体由单位向领导个人转变。一些群众受“找领导”解决问题比“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效果好,找的领导官越大越好解决问题的错误思想指导,有问题就越过村委会、镇信访办、司法所等机构,直接到镇上找书记镇长,当面质问要求解决诉求。更有甚者,赴县、市,到省上,甚至进京越级上访。
三是信访行为由“理性”向“感性”转变。部分上访人员选择在重***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领导人巡视等时机,采取静坐、跪访、闹访、打横幅等过激感性行事方式,蓄意制造不良影响,向政府施压,上访行为情绪化特点越来越常见。
四是信访层次由逐级向越级转变。部分上访人员抱有“唯大”、“唯上”的思想,本着“基层没用、上级有用、再上级更有用”的错误观念,认为找的机关越大越好,级别越高越容易解决问题,有诉求尽可能往上级找,严重影响镇政府正常工作,并给政府形象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五是信访态度由慎重型向轻易型转变。过去村民遇到问题首先向职能部门反映,对处理结果感到不满意再上访。现在部分村民认为上访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遇到问题就直接上访,上访动机十分随意。
六是信访处理难度由易向难转变。过去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单一,所涉及的部门较少,现在许多的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很复杂,有的牵扯到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有的时间跨度久远,调查取证困难,实属难以解决,类似信访处理结果很难让群众满意。
二、农村信访行为新特点原因分析
农村信访行为新特点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因素;既有上级政策与基层实际对接不到位的现实问题,又有群众依赖观念严重、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客观实际;既有基层政府或组织处理具体问题不慎引起的原因,又有信访人心理因素、处事行为方面的因素。纵观农村信访行为新特点新形势,归根结底,是农民群众精神和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结果,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必然变化。笔者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发展的客观原因。伴随发展速度加快,基层政府职能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加之以民为本理念不断强化,满足群众诉求成为基层政府一项重要职能,人们越来越敢于、善于表达述求,争取利益,久而久之,滋生了部分群众缺乏辨别是非、知恩感恩意识,认为一切困难都应由政府包办,有问题就上访。
二是历史遗留积累问题。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各级政府“三农”政策措施逐步向纵深推进,农村各个发展阶段各有相应侧重,很多不同时期积累的问题都有各自政策和时代背景,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的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于这类问题,相当一部分群众选择重复访、越级访的方式表达诉求,不间断上访。
三是民主管理问题。随着民主法制逐步健全,群众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监督基层工作意愿越来越强烈,很多农村信访问题都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有关。
四是干部作风问题。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道,把群众赋予的权力当作谋私利的捷径;一些干部在决策时不民主、不按程序办事、不尊重群众意愿,不考虑群众利益,引发村民上访;一些干部没有威信,说话没有分量,群众不信任,难以发挥表率作用;一些干部作风粗暴,法制观念淡薄,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不但不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反而采取压制办法,激化干群矛盾,转而上升为上访对象。
五是群众认识问题。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一些上访人员熟知信访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他们本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进行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行为,以此给基层政府施加压力。同时,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受到冲击,人们的集体观念有所淡薄,个人利己主义日渐浓厚,执行“三农”政策时,有好处的争利益,无利益的不关心,看到别人享受政策就上访。
六是信访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信访制度本质应是收集和传达民意的一种制度设计,但现在却成了少数群众优于其它司法、行政等手段表达诉求的首要选择,信访工作责任主体不明,信访和司法工作范畴混淆,宣传不到位,调查中我们发现,其实基层多数信访应通过司法而非信访手段解决。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对非法信访行为打击不力,滋生了一些群众缠访、闹访等不正之风。
三、做好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工作的建议
信访制度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农村信访工作,对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处理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组织的决策水平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要加强镇村两级信访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纠纷排查、矛盾调处等机制,落实镇干部包村联组、村干部包组、村民组长和党员包户等工作制度。要切实加强村级调解委班子建设,从源头上抓好矛盾调处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矛盾,小纠纷激化成大信访。
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加强镇村干部教育培训,使他们正确认识责权关系,做到公道办事、公正做人,提升处理基层复杂工作的能力。切实提高基层信访工作人员接访能力和服务水平,使他们熟悉各项政策法规,熟练掌握信访工作技巧。抓好村级信访调解人员能力提升,使他们正确认识信访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地位与作用等,提升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发挥他们农村信访“第一关卡”作用,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
三是强化村务公开,规范财务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定期财务审计、不定期抽查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切实保证村务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同时,实行公开询问解释负责制,对于表述不清楚、群众有疑问的地方,要在村民大会上做出详细说明,让群众明了于心。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用在“刀刃”上,让群众放心满意。
四是拓宽信访渠道,做好信访问题排查。采取开通信访电话、设立信访意见箱、开展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等形式,方便群众咨询,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及时、准确处理各种信访问题,避免将矛盾升级为群访重访或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同时,定期组织人员主动入户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已化解的信访件,做好解决情况入户回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群众正确认识信访。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群众正确认识司法诉讼案件和信访事件的区别,辩清维权的正确途径。一方面要加大司法知识宣传力度,使村民知晓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要建立涉农纠纷案例指导制度,即在农村经常发生的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解析,引导村民理性维权,避免类似纠纷的产生; 同时要教育农民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等优良作风,牢固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农民知恩感恩、爱党爱国教育,引导他们共谋发展、共促和谐。
六是健全信访机制,改进考核机制。建议调整现行信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在坚持“一票否决”的前提下,对基层越访案件进行合理分类,如信访案件是针对国家政策或无理缠访、纠访、闹访以及终访定案的,建议不能纳入对地方的“数字”考核;如因基层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越访案件,则实行重考。要加强信访终结案件管理,对定性为无理取闹的信访案件,不管哪级接待只作解释,不作办理,避免耗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加强宣传,转变“信访万能”的错误观念,加大对违法上访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