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港讯 (记者/唐正芳 通讯员/朱长灵)“过去村民反映一件事,跑了许多趟、花了不少钱,事情还不一定能办妥。如今,信访接待室设在家门口,信访信息员就在我们身边。村民不用跑就能反映情况,而且问题还很快就解决了。‘阳光信访’确实好。”11月初,记者到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江口村石鼓屯走访,村民谈起该区纪委推行的“三级联动”阳光信访机制赞不绝口。
近年来,港北区纪委接到群众频繁反映小江、荷城、大圩等一些社区,在为居民办理户籍迁移出具证明的过程中,向居民收取“社区赞助费”的问题。纪委对涉嫌乱收费的社区进行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后,还对发案原因进行了剖析,发现除社区干部自身法律观念薄弱外,社区本身无经济收入、办公经费困难、社区干部待遇偏低等现状,也是诱发违纪行为的原因。
港北区决定调整社区(村)干部待遇标准,村干部待遇由2010年的平均467元/月达到如今的1000元/月,村支书、主任为1200元/月,社区支书、主任为1400多元/月;村级办公经费也由原7000元/年提高到1.1万元/年。村级干部待遇和办公条件大幅度提高和改善后,居民去***再也不用交“社区赞助费”了。
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港北区以“大信访”工作机制为依托,搭建信访举报大平台,各乡镇(街道)统一一个窗口对外受理信访举报。如今,全区8个乡镇(街道)纪委设有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两人以上,并有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工作,在村、屯分别落实信访信息员两名以上,建立了区、乡、村三级联动信访信息网络。